魯明哲說,首先是車速未達原計畫要求,依照當初鐵道局發包的合約需求,台北車站至A12站之行車時間必須小於35分鐘,但目前實際行車時間卻是36分鐘;其次,普通車營運服務兩端點之最小營運服務時速必須達到每小時45公里,但目前時速僅達39.6公里;最後,營運班距必須小於十分鐘,但目前因為上述之營運速度未符合合約規範,目前班距拉長合約需求之1/2,變為15分鐘,更要命的是,即使目前15分鐘一班的營運班距,可用列車數依然窘迫,且將壓縮到列車檢修時間,恐導致列車妥善率下降,增加不必要之安全風險,若要滿足10分鐘班距,唯一解決方案只有增購列車。
魯明哲表示,關於機捷運量的問題,首先是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航站區工程建設正如火如荼進行中,依據109年12月桃園機場公司「台灣桃園國際機場園區綱要計畫第二版摘要報告書」指出,隨著第三航廈及A14第三航廈站完工啟用,預估至129年,桃機出入境總運量將達每年8200萬人次;此外,114年林口媒體園區陸續完工、116年台北雙星工程完工、117年A23中壢車站通車及桃園航空城開發建設如清大附設醫院、遠雄自貿港區擴大及亞洲矽谷創新研發中心等沿線土地開發、政策,以及近期基北北桃1200通勤月票上線,機場捷運沿線儼然成為旅遊與民生的重要據點,包含入出境、觀光、休閒及住宅等。據機場捷運公司預估,直至120年,單日運量將從今(112)年的12萬人,提升至單日21萬人,八年間單日旅客成長數預估近兩倍之多。
魯明哲提到,依據專業評估,當前車次於尖峰時段每15分鐘,僅能提供1直1普車次,這樣的運能每小時僅能容納3552人次,但今年尖峰時刻的運量便已高達4210人次,直至120年更會高達每小時7318人次,已然遠超當前實際運能的兩倍之多。經評估所需車隊共計46列,其中直達車15列,普通車31列,但現有直達車數為11列,尚不足4列;普通車數為20列,尚不足11列。若購足後可調整為每15分鐘提供1直2普的願景,補足北部通勤需求,更可以分攤高鐵與台鐵運輸負擔,並擴大北北基濤生活圈的便利性。但購車從下訂到交車需要3、4年之久,所以希望政院可以一次補齊,參考台北捷運採購電聯車之決標價,另計每年物價成長4%,且每列車須含2套車載號誌系統,則直達車單價約為6.66億元,普通車單價約為5.51億元,採購4列直達車及11列普通車,總經費約87.2億元。
魯明哲指出,108年時任市長鄭文燦與交通部政次黃玉霖主持的「桃園交通建設會議記錄」中有兩點重要結論。首先,請桃捷公司將列車提速暨號誌系統絕對容量工程案改以增購列車規劃建議送交通部鐵道局,由該局評估衍生經費;請交通部鐵道局專案研議,於今年第三季經費結算前確認號誌系統列車提速及增購列車,由市府先辦理列車採購、號誌系統調整等前置作業,提升機場捷運營運品質及服務效率。然後事情的發展就變得光怪陸離,本來以為桃市府、交通部以及鐵道局是桃捷國家隊,沒想到是桃捷國術隊,各個都在打太極。
魯明哲提到,首先是108年5月16日桃市府前往交通部拜會軌道相關議題,在會議中黃玉霖建議,鐵道局將機捷產權移轉予桃市府後,再就列車增購計畫進行研商。魯明哲質疑,「明明是交通部鐵道局沒有把捷運蓋好,明明三個月前還說補救計畫是增購列車,沒想到過了幾個月發現這爛攤子太大,就急著把產權轉移給桃市府,如果這不是推責任,怎樣才是推責任?」
魯明哲也說,再來是,108年6月25日與鐵道局進行「機捷列車增購計畫」第一次會議,鐵道局建議以中長程個案計畫之新立計畫向中央申請補助。他直言,這更好笑了,原本計畫沒做好,不思考如何亡羊補牢,居然要桃市府新立計畫提報中央申請補助,一個新計畫光是可行性評估便曠日廢時,目前桃捷運量不足迫在眉睫,此舉無疑本末倒置。
魯明哲進一步提及,108年7月4日桃捷與桃市府捷工局及交通局進行討論,捷工局與交通局皆表示,若提報中長程個案計畫之新立計畫,因機捷產權尚未移交予桃市府,不宜作主責提案單位。之後鄭文燦變成行政院副院長,竟指責現任市長張善政未積極購車,這種潑髒水的手段未免也太粗俗,畢竟場場會議紀錄都有保留,攤在陽光下一看便知是誰態度消極。而交通部鐵道局更是推諉卸責的第一把交椅,桃捷最後是以減價驗收的方式結案,各項重要營運指標皆未達標準,然後就是急著移交產權,好像跟鐵道局一點關係都沒有?發包的工程難道就沒有督導之責嗎?承包商減價驗收4.6億外加提供9000萬的庫存備品,但增購列車達到合約要求卻需要數十億才能解決。
魯明哲質疑,「中央把這種爛攤子丟給地方政府解決,還是丟給統籌分配款以及一般補助款加總最少的直轄市政府,請問院長您覺得合理嗎?」為了北部一日生活圈的發展,並體恤北北基桃的通勤族需求,他要求行政院承諾在桃捷移交產權給桃市府前,先完成增購列車計畫。
本篇文章轉載自《桃園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