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網編輯方笙楠臺北報導】臺北市萬華分局於115年迄今,統計共接獲民眾檢舉該酒吧場所達13次,經員警啟動蒐證調查,並報請臺北地檢署檢察官向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後,於10月3日下午依法執行搜索,警方於現場發現有人裸露未著衣物及使用過之保險套等情事;而將有裸露身體之客人共51人帶回製作關係人筆錄,在釐清現場事證詢問後即讓其離去,全案則將鍾姓負責人依妨害風化罪嫌,移送臺北地檢署偵辦。
經縝密蒐證調查,聲請搜索票範圍亦為此單一地點,並非針對特定族群或特定性傾向進行查察。另萬華分局當日夜間共執行16處營業場所臨檢,均屬於原先已規劃好的例行性定期擴大臨檢勤務,並未臨時增加範圍或針對特定社群查察。針對性平團體指控執法過程中,有員警涉及對在場民眾有言詞不當之行為,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為嚴正警紀,業經派員調閱檢視現場執勤密錄器畫面,確有4名員警在對話過程中,言詞不當之情形,業已從嚴議處,均予以申誡2次處分,而分局帶班偵查隊長陳怡凱,現場帶隊執勤時未能即時制止員警言詞不當部分,亦予以記過處分,而萬華分局長陳勇華對本案督導不周情形,除於10月4日公開向受到影響之民眾及社會大眾說明外,並自行報請處分申誡2次。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尊重多元族群,亦將深切檢討員警現場執法流程,全面加強教育訓練,要求未來執勤時必須持續尊重多元社會文化,以保障市民權益,避免類似爭議再度發生。

原始新聞來源 警察局主動究責不護短 萬華酒吧案 員警執法言詞不當從嚴處分 臺灣郵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