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昱成/台北報導】
不少台灣投資人赴日買房時,最擔心的是房價是否會下跌,或房貸能否順利核准。許多人直到簽約完成後,才開始詢問:如果想退出交易,已支付的手付金(訂金)是否一定可以拿回來?
FMI JAPAN株式會社行政總裁李丹翔從事日本不動產市場逾25年,觀察到許多買家以台灣的購屋經驗理解日本契約,容易誤以為「交易沒有完成,訂金就一定可以退回」。實際上,日本不動產交易制度與台灣存在不少差異,若以台灣的購屋經驗理解日本契約,容易產生誤解。
手付金不是一般保留金,具有法律效力
李丹翔表示,日本買賣契約中的「手付金」,並非單純表達購屋意願的保留金,而是契約成立後支付的一部分價款,同時具有法律上的契約功能。
不少海外買家誤以為,只要房屋尚未交屋或產權尚未移轉,就可以隨時取消交易並要求返還手付金,其實是將台灣交易習慣套用到日本制度。日本不動產交易制度並非如此,簽約後若要解除契約,仍須依照契約內容及法律規定處理,不能單憑個人意願決定。
貸款沒核准,不代表一定可以解除契約

近年許多台灣投資人關心「融資利用特約」,李丹翔指出,這項制度的目的是在符合契約約定的情況下,若買方未取得約定貸款,可依契約約定解除交易。
但他提醒,融資利用特約是否存在、適用條件及解除程序,都必須依照實際簽署的契約內容判斷,並非所有日本不動產交易都適用相同安排,更不能簡化理解為「貸款沒過,就一定可以無條件解約」。
依日本《宅地建物取引業法》及不動產交易實務,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應以實際簽署的契約內容及相關法律規定作為判斷依據,而非依一般印象或網路資訊推論。
不同解除原因,法律效果可能完全不同
李丹翔表示,日本不動產契約中,契約解除的原因不同,法律效果也可能完全不同。例如,依契約約定行使手付解除、符合融資利用特約解除,或因一方違約而解除契約,各自適用不同規定,對於已支付款項是否返還、是否涉及違約責任,都不能一概而論。
也因此,網路上經常出現以單一案例推論所有交易結果的說法,容易造成誤解。真正的判斷依據,仍應回到契約條文及個案事實,而非僅憑交易是否完成。
簽約前確認契約內容,比事後爭議更重要

李丹翔建議投資人除了評估房貸資格,更應將契約內容視為購屋決策的重要環節,特別是解除條件、付款時程、違約責任及融資利用特約等條款,都應在簽約前充分了解,必要時由熟悉日本不動產制度的專業團隊協助說明。
李丹翔表示,日本不動產制度並非對海外買家不友善,而是建立在契約自治及明確約定的原則之上。只要在簽約前充分理解制度、確認自身財務規劃及契約內容,大多數交易都能順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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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MI JAPAN日本置產說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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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FMI JAPAN株式會社台中辦事處(市政路402號凱基人壽大樓28樓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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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11:00、14:30
地點:新竹豐邑喜來登大飯店4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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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貼心叮嚀:海外不動產投資具風險性,投資人須詳閱行銷文件並審慎評估再行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