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網路申請新制7月21日上路  統一採MyData驗證及線上繳費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網路申請新制7月21日上路  統一採MyData驗證及線上繳費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網路申請新制7月21日上路  統一採MyData驗證及線上繳費

【民眾網編輯方笙楠臺北報導】為完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俗稱良民證)網路申辦機制,同時也讓申辦流程更有效率,內政部警政署將自115年7月21日起調整網路申請流程。未來民眾透過網路申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時,無論選擇「臨櫃領件」或「郵寄領件」,均須先透過個人化資料自主運用(MyData)平臺完成線上身分驗證,並以信用卡或VISA簽帳金融卡完成線上繳費後,申請案始正式成立。

警政署表示,現行選擇「臨櫃領件」之網路申請案件,申請人僅需填寫申請資料即可送出申請,待領件時再進行身分驗證及繳費。實務上常因申請人誤植身分資料,影響案件審查及核發進度;未來透過線上身分驗證機制,除可有效確認申請人身分外,亦可由系統自動帶入基本資料,有助提升資料正確性,減少人工輸入錯誤情形。

此外,114年全國警察機關受理警察刑事紀錄證明申請計87萬1,277件,其中約11萬8,834件於網路申請後未前往領件及繳費,占總申請件數約14%,除增加行政作業負擔外,也造成行政資源浪費。參考目前國內線上申換護照、地政電子謄本等政府線上申辦服務,均採完成身分驗證及繳費後始正式受理之作法,爰調整警察刑事紀錄證明網路申請機制,以提升案件管理效能及服務品質。

警政署補充說明,目前選擇「郵寄領件」之網路申請案件,原即採行線上身分驗證及線上繳費機制;本次調整係將相同作業模式全面適用於所有網路申請案件,以建立一致化申辦流程。另因MyData平臺身分驗證服務係介接戶政國民身分證資料,僅適用於有戶籍國民;無戶籍國民及外國人因無法完成線上身分驗證,仍請循現行臨櫃方式辦理申請。

警政署提醒,符合資格之民眾仍可多加利用「郵寄領件」服務,受理之警察局完成製證後,將以掛號郵件寄送至指定地址,民眾可免除往返警察機關之不便,真正達到「以網路代替馬路」之便民目標。

如對新制有任何疑問,可至警政署全球資訊網「線上申辦/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良民證)」專區查詢,或洽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外事科(連江縣、金門縣警察局請洽行政科)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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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新聞來源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網路申請新制7月21日上路  統一採MyData驗證及線上繳費 臺灣郵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