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今年3月間,桃園邱姓男子因為懷疑李姓女友與其他男人互動過於親密,雙方爆發口角,邱男情緒失控先爆揍李女,接著又持拔釘器攻擊,還將她的頭抓去撞牆,直到李女沒有動靜,邱男才緊急通之119將她送醫,所幸撿回一命。桃園地檢署全案偵結後,依家暴殺人未遂罪嫌起訴邱男,桃園地院審理後認為邱男並無殺人故意,改依重傷害罪,判他有期徒刑6年,全案還可上訴。
檢警調查,邱男與李女在龍潭區中興路同居,今年3月4日凌晨,邱男質疑李女與其他男性互動過於密切,雙方於是爆發口角,結果邱男突然出手掌摑李女,再以拳頭重捶胸口,接著又持拔釘器朝李女頭部攻擊,還強拽她的頭去撞牆。
直到李女沒有動靜後,邱男才驚覺闖禍,立即致電119將李女送醫,所幸經醫護人員急救後才將李女從鬼門關搶拉回來,李女出院後也對邱男提告。
邱男在面對桃園地檢署偵訊時坦承犯行,但否認殺人未遂,檢方認為,邱男在主觀上確實具有殺人犯意,根據警方提供現場照片、醫院診斷證明與李女指證等佐證,全案偵結後依《家庭暴力防治法》殺人未遂罪嫌起訴。
桃園地院審理時,邱男坦承與李女發生爭執後,有徒手拉邱女頭部多次撞擊牆壁,但否認持拔釘器毆打李女。法官認為,邱男雖有持拔釘器毆打李女頭部,但2人為情侶關係,衝突起主因為爭風吃醋,事發後邱男對李女也有急救行為,認為邱男並無殺人故意。
法官審酌,邱男僅因與李女因起口角爭執,罔顧李女可能遭受損害而訴諸暴力手段,李女經接受醫院治療後,仍有單側手腳無法出力的重傷害結果,不過念及邱男犯後立即呼叫救護車,將李女送醫接受治療,且事後坦承犯行,斟酌邱男先前已有數次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涉犯傷害罪刑,經法院科刑前案紀錄等狀況,審結後依重傷害罪,判處邱男有期徒刑6年,本案還可上訴。
照片來源:示意圖《視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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