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避稽查酒駕河濱公園 仍遭警方查獲

獨家報導 記者張祥鈺/綜合報導

6月21日清晨5時許,文山第二分局萬盛派出所警員陳駿宏、戴祥雲執行巡邏勤務,巡經轄內河濱公園時,突見一部機車未依規定行駛於河濱道路內,且駕駛男子見警後仍視若無睹呼嘯而過,警方為維護公園內運動民眾安全,立即上前將其攔查並制止。

  不料警方攔下竟發現周姓駕駛(男、88年次)渾身酒氣,經了解周男平時幾乎滴酒不沾,近日遭逢失戀心情鬱悶下而飲酒澆愁,酒後想儘速返家休息,貪圖一時之便不願停等號誌和規避警方稽查,才突發奇想行駛河濱道路,沒想到仍遭警方查獲。周男經酒精濃度檢測酒測值高達0.73MG/L,遠超刑法所定0.25 MG/L,遂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河濱公園是多數市民休閒運動的友善空間,少數民眾心存僥倖擅將車輛駛入自行車道,違規行為影響市民安全甚鉅,根據統計,文山第二分局112年迄今針對福和及景美河濱公園取締酒駕及各類違規行為計11件;文山第二分局呼籲,對保護市民交通安全不留死角、堅持不懈,請民眾多加利用「指定駕駛」、「代客叫計程車」及「代客駕車」等服務,千萬不要心存僥倖酒後駕車或行駛河濱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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