鐘重發/空大講師
退休後健保該怎麼投保?許多還在就職中的人,應該從沒細想過。退休後,若個人無再度就業,退休者的健保需以眷屬身分依附其配偶、子女或其他直系血親處納保,若皆無人可依附時,可在戶籍所在地公所以地區人口身分接續投保。可是,筆者教師退休時才50歲,每月領的月退休金也不比上班的太太薪水少,何況家裡的一切用度也大多仍由筆者支付,怎麼一旦筆者成了退休人士,在健保身分就成失能老人需依附親人?
許多教職退休的同事,退休後健保都依附在勞動子女處納保,因此每月繳付的健保費頓時不到在職時的二分之一。只是健保依附在子女處,在人情上要麻煩人家,因此同事經常拿大鈔給孩子,反正千元的繳費已比自己退休前還省很多,多的就算是給麻煩孩子的小費了。
在傳統孝道觀念裡,就業後的子女拿點錢孝敬父母、為父母的健康照顧分些心力,許多人都認為是天經地義的。但許多退休者領的退休金,仍比正在勞動的子女還高,若退休者「裝傻」要孩子繳健保費,除世代收入不平會考驗親子關係外,手足間該由誰幫父母加保繳費,也考驗手足情份。許多退休者在健保依附上常悶悶不樂,就因退休者的健保依附不只是錢的問題,更是親子關係和健保繳費設計的問題。
台灣繳交健保費的設計很奇特,退休者依附哪個孩子納保,就和哪個孩子繳同樣的錢。但孩子所繳的健保費可能不一樣,因此依附在保額最低的孩子,繳費應該最便宜。如果退休者不主動掏錢,其他子女又不願平攤,誰讓父母加保誰先吃虧。
而且台灣健保還有更奇特的設計,若某人依附的健保眷口數已達三人,那麼再依附的人根本就不需再多繳一毛錢。然而,已有三口眷數依附的通常是嫁出去的女兒,在傳統觀念裡,父母的健保依附嫁出去的女兒是比較「奇怪的」。但,若依附女兒是不需繳健保費的,但依附兒子卻是要繳健保費的,到底要以省錢為主呢?或以傳統情理為主呢?都在考驗家庭和諧。總之,台灣健保繳費……超亂!
親子關係好、手足關係好、父母和孩子的經濟狀況都好、退休長者也願自己掏錢,這些退休者的健保依附都不會有問題,通常子女們也會討論出一個最省錢的模式,而且都比父母在退休前的繳費還更省錢。但,一些親子關係不甚好的,手足間又為了分產和奉養有衝突與糾紛的,若再加上子女本身的經濟也緊繃的,原來的一件父母退休後依附加保的小事,經常演變成每月吹氣瞪眼、家庭衝突的開端。弄得父母說孩子目無尊親的不孝,子女怨父母老而無德的不慈。
台灣健保是以受保人投保金額計算繳費,而非以受保人實際收入做投保繳費計算,因此賺多不一定繳多,有加保不一定真要繳費,整個健保繳費設計是奇怪加奇特,根本沒有所謂的公平、公正、合理可遵循。
因此讓退休者自願如無其他親屬依附者而獨立納保繳費,整體健保財源收入不一定比強制需依附配偶、子女還少,但讓退休者自願獨立納保繳費,不只可讓退休者的加保有更多元、圓融的方式,或許更對家庭和諧穩定有重大的增進。因此,讓退休者自願獨立納保繳費,應是未來健保修法最重要的方向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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