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發生槍擊案 兇嫌逃亡七日後被捕

文:袁非汝|圖:編輯部

前彰化縣發生嚴重的槍擊事件,一名四十多歲的謝姓男子為了友人強出頭,於1月2日晚上與其他三名男子到年約三十歲的蕭男家中討錢,雙方一言不合離去後,謝男再獨自帶槍枝返回朝對方開槍,蕭男左臂中彈送醫,田中警分局詢後將謝嫌依殺人、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並聲請羈押獲准。

彰化縣社頭鄉2日晚間發生槍擊案,雙方因金錢糾紛,相約談判卻持槍射擊,手臂中彈的蕭姓民眾立即送往醫院救治。田中分局立即成立專案小組,並由分局長親率相關幹部到場偵辦,並請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及鑑識科派員到場協助採證、偵辦,以釐清相關案情。

田中分局長林詔徹表示表示,謝姓男子在年關前為了錢開槍傷人,逃了七天,還是難逃恢恢法網,因為金錢糾紛雙方相約要談判,發生口角,其中一方開槍打中被害者手部。

案經調閱監視錄影系統,並訪查命案相關人士後,本分局立即依查證結果,比對各項證據,認為謝姓男子涉嫌重大,旋即報請彰化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經警方多日的埋伏、跟監,涉案的謝姓犯嫌8日晚間由本分局及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以優勢警力拘提到案,並起獲作案槍枝一把,警詢後依殺人、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

林詔徹說發生槍擊案是因為金錢糾紛,雙方相約談判破裂發生口角,謝姓兇嫌開槍打中被害者的手臂,送醫急救後並無大礙。分局受報後立即組成專案小組,偕同刑警大隊來進行偵辦,經過調閱相關監視器,查訪相關人士,比對各項跡證,發現一位謝姓嫌犯涉有重嫌,本分局8日晚間與刑警大隊優勢警力將其拘提到案。

案經調閱監視錄影系統,並訪查命案相關人士後,本分局立即依查證結果,比對各項證據,認為謝姓男子涉嫌重大,旋即報請彰化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經警方多日的埋伏、跟監,涉案的謝姓犯嫌8日晚間由本分局及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以優勢警力拘提到案,並起獲作案槍枝1把,警詢後依殺人、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

該名嫌犯違法槍枝管制條例,將罪嫌移送偵辦,並以羈押禁見。本案檢警聯手、抽絲剝繭,終能迅速鎖定犯嫌,將之查緝到案,田中分局決不允許類似危害治安的情事發生,採取嚴厲偵辦的作法以維護社會的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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