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白骨案」確定為台南地院首件國民法官審理案

22歲陳姓女子遭打死並棄屍於新化山區。(圖/記者陳聖璋翻攝)
22歲陳姓女子遭打死並棄屍於新化山區。(圖/記者陳聖璋翻攝)

【記者陳聖璋/台南報導】

國民法官法今(112)年元旦開始施行,而台南地方法院第一起由國民法官審理的案件,確定是「新化白骨案」。

台南地方法院行政庭長劉秀君指出,112年4月28日,台南地方檢察署向台南地方法院起訴兩名王姓被告共同涉犯家暴殺人罪案件,因符合國民法官法中「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之規定,為台南地方法院自國民法官法在今年1月1日施行以來,第一件由國民法官審理之案件。

劉秀君表示,本案起訴後,經台南地方法院以112年度國審重訴第1號家暴殺人案件受理,並以電腦分案由本院刑七庭辦理,已訂於本月15日先進行協商會議(依法不得旁聽),以利準備程序進行,後續法院將依法定程序選任6名國民法官,與本院3位職業法官,就本案共同審理、評議、論罪及量刑。

而應適用國民法官法之案件,為避免預斷,依國民法官法規定,承審的合議庭暫時不會接觸案件卷證,縱有人犯移審,於起訴後至第一次審判期日前,有關強制處分及證據保全之事項,均由本院強制處分庭處理。

本件兩名被告於112年4月28日移審,經本院強制處分庭法官訊問後,因認其等涉犯殺人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逃亡及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非經羈押顯難順利進行審理,業已裁定被告二人准予羈押,並均禁止接見通信。

「新化白骨案」是去(111)年7月間,台南新化區礁坑里一處偏僻山林地,被民眾發現1具白骨,警方根據DNA比對出,死者是住在台中市太平區的陳姓女子(22歲),循線逮捕涉嫌打死陳女並棄屍的王姓前男友,以及另名王姓共犯;全案偵查終結後,檢方依家暴殺人罪嫌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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