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過「台版晶片法案」 研發費用抵減營所稅增至25%

獨家報導【記者何豪毅/台北報導|圖/政院提供、資料照片】

行政院今(17)日舉行院會,會中通過修正《產業創新條例》,將送立法院審議,新法預計於明年元旦上路。法案中將企業前瞻研發費用抵減營所稅,抵減率15%大幅提高至25%,期限為至 2029 年底,以期強化晶片相關產業國際競爭力,該案也被外界稱為「台版晶片法案」。

本案由經濟部在院會中提出,規劃修正《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之2、第72條,對技術創新且居國際供應鏈關鍵地位公司,提供前瞻創新研發支出25%抵減營所稅額,購置先進製程機器或設備支出5%抵減營所稅,且該支出不設金額上限,二者合計抵減不逾營所稅50%。

行政院政務委員兼發言人羅秉成會後轉述閣揆蘇貞昌談話。蘇指出,此次修法將有助於下世代關鍵產業跟技術,持續深耕台灣,鞏固包括半導體在內的整體產業鏈韌性,及國際競爭優勢,對台灣的經濟及國家安全都有實質助益。他要求經濟部財政部積極與立院溝通,早日完成修法。

國發會主委龔明鑫表示,產業發展有3大重要趨勢,分別是數位轉型、供應鏈移轉及淨零轉型,其中前兩者核心都是半導體產業,而全世界對於半導體布局以及產業發展的期待都非常強烈。他強調,台灣半導體製程技術領先全世界,應站穩此利基,持續發揮優勢。

經濟部簡報中指出,許多國家投注大量資源在晶片產業,如美國編390億美元補助建廠或半導體設備,每案最高30億美元,半導體建廠及設備投資抵減25%;日本提6千億日圓補助半導體建廠與設備50%補貼;韓國對發展半導體、電動車電池及疫苗的大企業,最高享40%的研發投抵及10%設備投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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