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億商機/綠掌衛環2召委 林為洲:合理懷疑為加熱菸加速進口

圖/取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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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報導【記者陳湘/台北報導】

菸害防制法1月在立法院三讀修正後,正式納管電子菸與加熱菸。總統府也於2月15日正式公告《菸害防制法》修正案,其中攸關加熱菸的子法「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草案預告期僅有7天,且衛福部在立法院開議前,快速公告涉後續管理的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並縮短公告期,讓立法院無從再審查、把關。國民黨立委林為洲與民團今(24)日召開記者會批評此舉是逃避國會監督、圖利菸商。

立委林為洲、全國家長會長聯盟、董氏基金會、戒菸衛教學會,今(24)日共同舉行記者會,痛批國健署違反法規命令,縮短預告天數未載明理由,時間點更選在衛環委員會正式開始之前,意圖閃避國會監督,要求至少滿足60天預告期。林為洲認為,衛福部這次縮短風險評估審查辦法公告期,理由是配合菸害防治法施行,有盡速對有健康風險不明之菸草產品管理必要,特縮短預告期,理由很荒謬、無理。

圖/立法委員林為洲臉書
圖/立法委員林為洲臉書

國民健康署署長吳昭軍回應,總統府已於2月15日公布菸害防制法修正案,法令修正公布後1個月內施行,衛福布與各界都希望新法能及早施行,才能即時禁止電子菸與未經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核定通過的指定菸品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尤其,調查相關使用情形發現國高中以下的使用率上升,法令越早實施越好,相關子法是為了配合法令上路時程,才會將預告期縮短為7天,說逃避監督那些是「大家想太多」。

國健署解釋,菸害防制法修正案母法未施行前,加熱菸仍定位不明,難以管理,衍伸遭海關扣押、扣留產品權益問題;為希望母法施行當日,市場上加熱菸就要符合合法狀態,當天各地方政府也就會全面查處,才讓辦法縮短公告期。縮短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預告期,完全依照相關規定,是不得不的決定,待菸害法制法修正施行後,會透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執行管理,審查沒有既定立場與時間表,會維護國人健康依法執行。
新版《菸害防制法》全面禁止包含「電子煙」在內之各式「類菸品」,至於「加熱菸」則是屬於可能以「指定菸品」方式開放,但是必須依據「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先申請健康風險審查評估,通過後才可以輸入販售。

林為洲指出,這次菸害防制法修法過程,感覺立法院淪為菸商的棋盤,連衛福部的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都在立院開議前7天就公告實施。林為洲質疑,昨天衛環委員會選召委,民進黨卡在野黨,就是為了讓加熱菸加速進口。

林為洲表示,目前已有加熱菸在市面流通,在沒有完成風險評估前應該先查禁,而不是想辦法讓這些菸品就地合法,無視國人健康維護,他懷疑背後有重大菸商利益,要讓他們盡早上市。

林為洲要求,衛福部應撤回緊急公告,重新公告後,並回復60天公告期讓立院充分審查,國健署也要在全國舉辦公聽會向民眾說明開放影響;在開放前應嚴查當前所有新興菸品銷售網站,不能假裝目前流通的違法加熱菸與電子菸不存在。林為洲還主張,新興藥品要進台灣市場要有銜接試驗,菸品也應該如此,還應在國內做健康風險評估,菸商也應該提供詳細資料。

吳昭軍表示,已收到民團、戒菸團體、律師團體等各界意見,今天就會召開專家會議審查相關意見,但後續還要等彙整相關意見,估計3月初內部討論後相關結論送衛福部長核定。至於上路期程,吳昭軍說,配合行政院決定母法實施日期,同步公告審查辦法,讓指定菸品業者有所依據提出申請,國家有所法令依據可以籌組審查委員審查,通過與否都會尊重委員。吳昭軍也強調,即使通過審查,加熱菸及載具也不可以廣告、販售給20歲以下民眾,不能以「通過健康風險評估」等字眼來做廣告詞語,新法上路後國健署將有法源依據來進行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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