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起凶殺死7警!警察因公死亡折損率創20年新高

上百名退休警察在凱道集結,怒吼殺警死刑定讞者應執行槍決。

獨家報導【文/劉銳 攝影/翻攝畫面 責任編輯/陳湘 核稿編輯/劉孟儒】

今年8月22日上午11時,任職於台南市二分局民權派出所的員警曹瑞傑、涂明誠,追緝一台遭竊普通重型機車時,在安南區北汕尾附近的第一公墓,被外監逃犯林信吾持刀攻擊員警,涂明誠身中17刀、頸動脈遭割,曹瑞傑則有38處刀傷均告不治。事後總統蔡英文親自參加告別式並追晉巡官,但已換不回2條因公折損的年輕生命,警界家屬心中也留下永遠無法撫平的傷痛。

時隔一個月,9月20日上午中華民國退警總會以「學弟不敢說的學長來說!」為口號,號召百餘名退休警職人員走上街頭,步行到凱達格蘭大道的總統府以及內政部陳情,並提修改不合時宜法令以保障警察、殺警死刑定讞者應執行槍決和重新檢討警察年改退休金等3項訴求,要求內政部長徐國勇「勇」起來,盼大家長們深切反省警械使用條例。

台南的雙警遭割喉命案,暴露出兩個警界不願碰觸的傷疤,20年來6起凶殺案,就有7名員警遭殺殉職,警察因公死亡折損率創近年新高,以及根據法務部資料顯示,全台看守所中尚未執行死刑的犯人共有38人之多,其中包括3名殺警要犯,被判死刑超過10年以上的重刑仍未執行槍決,讓家屬仍無法從悲痛中走出來。

台南殺警割喉案因公殉職的員警曹瑞傑、涂明誠,由總統蔡英文追晉巡官。

凶案抹不去的傷痕

而這三件陳年舊案,也因為台南殺警案,再度引起社會各界重視,死刑存廢的重大爭議更引爆藍綠陣營口水戰、民間團體存死、廢死的唇槍舌戰。有時更讓人忘了誰被槍口指著,究竟是台灣的治安螺絲鬆了,還是警察國家的的「仇警」的社會結構使然?本刊將以重案回顧的方式一探究竟。

近年第一起殺警死囚案件,發生在1990年8月10日凌晨三時許,嘉義市哥登酒店股東王信福、李光臨及副理陳榮傑3人,與其他人相偕至「船長卡拉ok」飲酒作樂,席間李光臨外出取來轉輪手槍一支及子彈四發, 交給王信福持有。

退警總會認為時任署長陳家欽都已卸下公職,但內政部長徐國勇還在,卻依舊沒有「勇」起來。

過程中,適已下勤上身穿便衣之警員黃鯤受、吳炳耀來店消費,因為王信福不滿店東家洪清一因招待二人未前往其酒桌敬酒,再加上該店服務人員播放點歌有誤,王信福先對店東出言不遜,並揚言隔天讓卡拉OK關店,並嗆「警察有多大,警察有什麼了不起」。

黃鯤受出面制止,並稱無緣無故為何要人關店,引起王信福愈加不快,將已上膛之手槍交予陳榮傑,先後朝黃鯤受口唇部及吳炳耀胸腹部各射擊一槍,子彈射破黃左頸總動脈流血過多休克,吳炳耀心臟及肺臟貫穿破傷,經送醫急救雙雙不治死亡。

殺警刑責成死囚

兇手陳榮傑於1992年被判死刑,同年8月執行槍決,其中,教唆殺警的王信福事發後逃亡,最後仍在優勢警力下落網,2011年7月28日判死定讞。如今已70多歲的王信福,被關了11年仍未執行槍決,而人權團體也認為全案有諸多疑點,認為王信福有冤獄可能,目前陸續進行抗議和救援。

第二起殺警判死案,則發生在時隔十年後的2000年9月1日,綽號「太子」兇嫌蕭新財持槍到桃園尋仇時,半路遇桃園縣觀音鄉新坡派出所的員警范姜群、張紹科攔檢,慌亂之下便朝2名員警開槍。

造成剛訂婚不久的范姜群當場頸部中彈殉職,張紹科受到重傷。不幸在員警范姜群國結婚的前8天因公殉職,當時他的未婚妻已懷孕4個月,後生下的遺腹女,今年已23歲。

透過層層更審、判決,2005年12月29日蕭新財三審遭判死刑定讞,但接下來他委請律師6度聲請釋憲,希望免於一死,大法官均拒絕受理,而長達17年過去了,蕭新財也仍未被執行死刑。

刑警薛貞國在夜店遭紅龍圍毆致死,遺孀黃嘉鳳帶著遺照到法庭內旁聽。

持刀猛刺巡簽警

發生於2005年4月10日的台北縣殺警案,起因於積欠房貸且失業的王柏忠、王柏英兄弟,計畫殺警奪槍後搶劫銀行,事發當日兩人尾隨騎警用機車巡邏的台北縣政府警察局汐止分局橫科派出所員警洪重男、張大皞。

待二警至汐止市農會白雲辦事處後門、橫科路4巷的巡邏箱簽到時,王柏忠、王柏英分持西瓜刀、拔釘鐵鍬自後方砍刺,一人持刀猛砍張大皞頸部,另一人從後左手勒頸、右手猛刺洪重男胸膛。2名員警倒地後,王氏兄弟奪走張大皞的警用9mm手槍及12發子彈,自橫科路4巷旁小徑逃逸。

鐵警李承翰遭鄭男持刀刺死,一審以鄭男無辨識違法能力,判決無罪。

洪重男送醫後傷重不治,張大皞則在鬼門關前被搶救回來,事後雖然康復出院,但因轉頭困難,調回台中做檔案室的內勤工作。2009年3月13日,最高法院依刑法強盜殺人罪,判處王柏英死刑、王柏忠無期徒刑定讞,但至今過了11年,截至2022年為止,王柏英依舊在台北看守所收監,死刑並未被執行。

令人不寒而慄的犯案過程,不僅說明罪犯對於警方的有恃無恐,更說明了民主國家下警方公權力的蕩然無存,除了這些殺警被判處死刑的死囚,事實上,因公殉職的員警仍在這些令人驚恐的年代中穿梭。

殺警判無罪定讞

「十四姨KTV殺警事件」2002 年 1 月 5 日,羅武雄、鄭性澤等人在台中豐原十三姨 KTV 喝酒,席間羅男與小姐發生衝突,開槍射擊天花板、酒瓶滋事。

警方獲報後,當時台中市豐原警分局刑事組偵查員蘇憲丕獲報到場,爆發警匪槍戰,蘇身中兩槍殉職,鄭被控殺人,最後逆轉判無罪確定。鄭性澤最終被控告於2002年時槍殺前來的蘇姓員警判處死刑。

判決過程中,監察院認為此案例的審理跟證據都存有重大瑕疵。於2016年再審程序開啟後,由於檢辯雙方認為無羈押必要,台中高分院庭訊後裁定鄭性澤限制出境、出海,由台中高分檢開立釋票後釋放。

2017年10月26日上午11時,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再審宣判,改判無罪。2017年11月21日,檢察官未上訴,鄭性澤無罪確定。

獲選模範警察的劉三榮與副總統賴清德合影,最終在練歌場遭人開槍擊斃。

史上治安最敗壞

「夜店紅龍殺警案」2014 年 9 月 14 日,台北市信義區松壽路ATT大樓知名夜店「Spark」的一起重大刑事案件,事故發生原因為Spark有大批民眾聚尋釁滋事,信義分局偵查佐薛貞國(刑警)在執勤外時間身著便服前往關切。

卻當場遭到76名黑道份子持棍棒及刀械圍毆長達三分鐘,傷勢多集中在頭部和腹部。薛貞國最後送醫不治,其中,自稱信義區「四大司令」之一的許淳凱更當場持紅龍柱痛毆薛貞國身體兩次、頭部一次,直接造成薛貞國死亡宣告殉職。

台北地檢署起訴 71 人,其中 21 人以殺人罪求處無期徒刑,均創下紀錄。高等法院依共同犯聚眾鬥毆致人於死,主嫌曾威豪等 9 人判處 7 到 10 年。其餘 57 人判處 2 月到 13 年不等有期徒刑。
該案件不僅創下台灣司法史上,單一案件以殺人罪、傷害罪起訴人數最多的個案,其中也有多名年紀極輕的幫派份子參與。而該案件經過一審、二審、更一審、三審判決後,最重只處以有期徒刑10年以上,沒有人被處以死刑,也讓社會掀起反彈聲浪。

練歌場持槍殺警

「台南模範警遭殺」2019 年 6 月 14 日,曾獲選模範警察的台南市刑大偵查佐劉三榮前往友人在柳營區的「山秀練歌場」,席間找來有傷害恩怨的梅文魁協調賠償事宜,但兩人發生衝突,梅男從友人背包中取出改造手槍對劉三榮射擊,當場擊穿右肺,引發血胸、送醫後不治。

有槍砲前科的梅文魁,以槍砲罪合併殺人罪,遭判無期徒刑。案經台南地檢署提起公訴後,台南地方法院10日依殺人、槍砲等罪合併處刑19年2月。劉員父親得知後,指「判太輕,考量上訴」。

「鐵警列車殉職」2019 年 7 月 3 日,北上自強號上一名鄭姓男乘客,因無票乘車與列車長發生衝突,鐵路警察局嘉義派出所的警員李承翰上車處理,遭鄭男以尖刀刺中腹部,隔日上午,李承翰雖已被輸送1萬3千cc的血液救治,但還是因臟器大量失血而宣告不治,得年24歲,李承翰的告別式會場現場播放全國火車同步鳴笛三秒畫面後,出殯隊伍才開始出發,並將靈位將入祀嘉義縣忠烈祠。令人意外的是,2020年4月30日,鄭男因判定有思覺失調症,嘉義地方法院一審判決鄭姓男子無罪,並諭令50萬元交保。直到第三審的最高法院,才將鄭姓男子以殺人罪判處 17 年有期徒刑定讞。

內政部應省思警械使用條例之修正避免憾事一再發生,圖為警校年輕學警。

警嘆高風險玩命

本刊調查,一名不願具名的資深員警無奈表示,警察本來就是高風險的工作,當初報考警校時就有心理準備了,但實際情況卻比想像中更糟,尤其近年社會風氣比以前更差,潛藏在黑暗角落的不定時炸彈,碰上也只能算自己倒楣。

而警械條例以及時機的爭議,常常讓警察有槍反而不敢用,成為帶槍的弱勢族群,象徵公權力地位又不斷墜落的角色,此外,也有統計指出國道警察死亡率超過0.5%,大家都說警察是人民的保母,但警察的生命安全又要靠誰來保護呢?

其實,不僅警務人員,軍人也是高風險的職業,即使在承平時期,也經常發生軍人因訓練或執行任務死亡的事情,其中又以空軍飛行員的折損率最高,這幾年戰機動不動就失事,固然與中共軍擾台頻率大增有關,但與戰機老舊、維修不實也不無關連,還是老話一句,當軍警用生命保衛人民時,政府有當他們最強有力的後盾嗎?答案恐怕是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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