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名死囚待槍決 2警之死讓死刑存廢議題再燃燒

「天下第一所」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三分之二的死刑都是在該所的刑場內執行。(翻攝自聯合報系)

獨家報導【文/社會新聞中心 攝影/攝影組、翻攝畫面 責任編輯/陳湘 核稿編輯/劉孟儒】

台南明德外役監犯人林信吾,逃逸期間殺害2名員警並奪取配槍,雖然檢察官求處死刑,但目前在押中窮凶惡極的死刑犯,就有38人未執行槍決,甚至有的人已關了超過30年,在殺警案後存死、廢死的議題再次炎上。

近日一份民調指出,受訪者有高達90.3%認為法務部應該盡快依法執行,也有超過六成民眾認為內政部長徐國勇、法務部長蔡清祥應該職辭下台,對蔡政府執行死刑的作法,僅2.6%非常滿意、4.9%還算滿意,18%不太滿意、70.8%非常不滿意,不太滿意和非常不滿意兩者加起來接近九成。

不執行死刑的責任不在法務部,而是目前關在看守所中的38名死囚,全都聲請釋憲作為保命符,只要司法程序仍未終結,就不得執行槍決,法律明顯存在著沈痾般的漏洞,使得現代的罪犯在實務上「求死不易」。

法務部長蔡清祥近日解釋38名死刑犯都聲請釋憲,無法執行。

憲法下的死囚命運

法務部坦言,現階段能依法執行槍決的案件均已執行,而目前38位待執行的死刑犯,皆有司法救濟程序進行中,全數都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部分死囚則聲請再審或非常上訴,換言之,38人全都進入判決確定後的救濟程序中,依法不得槍決,待司法程序終結後才能執行。

本刊整理38死囚依決時間先後分列於下:黃春棋、陳億隆因綁架朋友黃姓建商,1995年8月29日撕票棄屍再勒贖7000萬元,2000年4月27日判處死刑確定,現羈押台北看守所。

張人堡:涉及2003年士林箱屍命案、1994年嘉義母親同居人命案及1993年苗栗老婦強盜姦殺案,全部3起案件皆不肯認罪,毫無悔意。2004年11月11日判處死刑確定,現羈押台北看守所。

張嘉瑤:高雄某技術學院陳姓講師命案,行為人時為現役軍人,因缺錢花用,2002年7月10日侵入女友前室友住處,強盜並對被害人強制性交後虐殺致死。2004年12月23日判處死刑確定,現羈押高雄看守所。

司法院則表示法務部的執行死刑規則中,早已明令「聲請大法官解釋尚未終結者,不得執行死刑」。

情仇財殺仍在押

鄭武松:職業為大貨車司機,因懷疑同居的前妻與工頭有染,2002年11月9日持殺魚刀闖入妻子任職的工廠將兩人殺害。2005年2月24日判處死刑確定,現羈押高雄看守所。

劉華崑:台南新化母子命案,2003年8月12日闖入被害人住處劫財,勒頸掩鼻將母親窒息致死,再吊死其6歲兒子。2005年5月20日判處死刑確定,現羈押台南看守所。

連佐銘:2001年9月20日預謀灌醉國中同學後先殺害棄屍,再向被害人家屬勒索一百萬美元。2005年6月30日判處死刑確定,現羈押台北看守所。

蕭新財:2000年9月1日持槍射殺臨檢員警1死1傷。2005年12月29日遭判決死刑定讞後,羈押台北看守所,多次聲請釋憲皆不被受理。

分手強盜職業殺

楊書凱:與女友鬧分手,先是砍傷對方,2004年10月2日持刀至高雄長庚醫院地下美食街,當眾割斷女友喉嚨放血致死。2006年5月30日遭判決死刑定讞後,羈押高雄看守所。

呂文昇:2004年1月7日因缺錢至舊識老夫婦台中家中強盜,以凶殘手法砍殺二人各數十刀致死, 2006年8月10日判決死刑定讞後,羈押高雄看守所,同案的吳慶陸已病逝。

施智元:黑道職業殺手,2003年11月24日受僱將欲殺害對象徐新生槍殺後,還朝向旁邊小弟黃榆峰繼續開槍造成2死1傷。2007年8月2日遭判決死刑定讞後,羈押台南看守所。

劉榮三:2001年1月5日強姦一名檳榔西施後,活生生點火燒其下體及臉部,再用鐵槌將其打到腦漿外溢再加以焚屍。2009年2月26日遭判決死刑定讞後,羈押台南看守所。

殺警情殺持刀砍

王柏英:汐止殺警奪槍案,計畫與其兄王柏忠殺警奪槍搶銀行,2005年4月10日共同砍殺汐止巡邏員警1死1重傷。2009年3月13日判決死刑定讞後,羈押台北看守所。

王鴻偉:追求一名在校女學生遭拒,由愛生恨,2000年9月26日趁其上學途中以車將其撞倒,再持刀砍殺176刀致死,犯案後毫無悔意。2009年5月14日遭判決死刑定讞後,羈押台北看守所。

陳文魁:不滿里長介入其與警官之債務糾紛,2000年7月2日率手下闖入其服務處開槍,造成2死3傷。2009年6月11日遭判決死刑定讞後,羈押台南看守所。

沈鴻霖:1989年9月15日夥同黃錫任、黃啟雄姦殺2名女工,同案黃錫任、黃啟雄早已分別於1990、1991年伏法,沈2009年6月25日遭判決死刑定讞後,羈押台中看守所。

台灣尚有38名死囚未執行槍決,甚至有的人已關超過30年。

強姦殺人未槍決

陳錫卿:1993-年12月22日誘拐女大生至住處強姦後勒斃。2009年7月23日遭判決死刑定讞後,羈押台北看守所。

廖敏貴:2008年1月14日夥同女友殺害女友的前公婆。2009年8月20日遭判決死刑定讞後,羈押高雄看守所。

唐霖億:2008年5月5日殺害同學母親後洗劫財物。2009年8月27日遭判決死刑定讞後,羈押台中看守所。

沈岐武:因賭債糾紛引殺機,2007年12月26日槍殺友人致2死1傷。2010年9月16日遭判決死刑定讞後,羈押台中看守所。

綁架女友又撕票

蕭仁俊、廖家麟:1996年1月9日侵入律師事務所強盜殺人。2010年9月23日遭判決死刑定讞後,羈押台北看守所。

徐偉展:中山之狼案,多次駕駛計程車,趁機性侵、殺害女乘客。2011年3月17日遭判決死刑定讞後,羈押台北看守所。

歐陽榕:2003年4月21日綁架女友人撕票,並分屍丟棄。2011年3月31日遭判決死刑定讞後,羈押高雄看守所。

郭俊偉:歸仁雙屍命案,2000年6月23日性侵、殺害偶遇女子,並將路過撞見的農夫滅口,犯案後毫無悔意,並嫁禍給謝志宏。同案被告謝志宏於2019年獲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同意,開起再審改判無罪。2011年5月12日郭俊偉遭判決死刑定讞後,羈押台南看守所。

疑殺害學童分屍

王信福:1990年8月10日於嘉義船長卡拉OK內因口角,教唆陳榮傑槍殺兩名休假警察,陳榮傑已於1992年間伏法,王信福逃亡16年被捕到案,2011年7月27日遭判決死刑定讞後,羈押台南看守所。此案最大疑點在於法院僅憑槍手自白就宣判死刑,具高度爭議,被人權團體認為極有可能是冤獄。

邱和順:1987年11月24日涉嫌綁架殺害學童陸正,同年12月21日另殺害女營業員,並將其分屍。2011年7月28日遭判決死刑定讞後,羈押台北看守所。全案調查期間出現多項爭議,被認為極有可能為冤獄。
連國文:原五分埔角頭,大台北連環仇殺案主嫌,2000年3月26日連殺三人,但始終不肯認罪,毫無悔意。2011年8月3日遭判決死刑定讞後,羈押台北看守所。

李德榮:2002年2月22日擄人勒贖失敗後,將肉票活活燒死在車內。2011年11月10日遭判決死刑定讞後,羈押台北看守所。

隨機殺人未死刑

林旺仁:2004年6月16日基隆女人心卡拉OK入口處投擲汽油彈縱火,造成5死8傷。2011年11月24日遭判決死刑定讞後,羈押台北看守所。

游屹辰、蘇志效:基隆國中女教師命案,2008年12月8日至租屋處行搶並殺害教師黃安琳。2012年8月1日遭判決死刑定讞後,羈押台北看守所。

黃富康:台灣第一起隨機殺人事件,兇嫌認為殺人可以轉運,開始物色對象隨機殺人,2009年3月9日造成1死2傷。2012年8月16日遭判決死刑定讞後,羈押台北看守所。

林于如:2008年11月至2009年7月,為詐領保險金連續殺害母親、婆婆及丈夫,判死定讞後成為自1990年以來,台灣第一名女性死刑犯。2013年6月13日遭判決死刑定讞後,羈押台中女監。

殺完女友宰家人

邱合成:2009年11月8日夥同遭處無期徒刑之陳志仁,共同綁票勒贖鄭姓印刷廠老闆並殺害棄屍。2013年6月27日遭判決死刑定讞後,羈押台北看守所。

彭建源:與好友起糾紛,2012年3月12日至對方經營之卡拉OK入口處縱火,造成5人死亡。2014年9月2日遭判決死刑定讞後,羈押台北看守所。

黃麟凱:2013年10月1日潛進前女友家中,臨時起意殺害女友母親,隨後性侵殺害前女友。2017年7月3日遭判決死刑定讞後,羈押台北看守所。

沈文賓:三峽雙屍案,與同父異母胞弟沈文夏(判處19年),2012年12年10日擄走妻舅女友潘孟瑤、鄰居呂俊偉,並將兩人殺害。2020年3月31日遭判決死刑定讞後,羈押台北看守所。

在台灣民意普遍支持死刑,同時得到大法官支持認為死刑合憲、合乎比例原則,但廢死團體主張不可以訴諸民意。

死刑的存廢與否

死刑的存廢爭議由來已久,也是東西方都關切的話題,在羅馬共和國的最後100年,法律上雖然有死刑,但是實際上並未執行;唐玄宗也曾頒布《南郊推恩制》,宣布除削、絞、斬之條,這也是中國刑法史上唯一一次在制度上廢除死刑的實踐,但就在安史之亂爆發後,很快又恢復了死刑。

死刑的存廢到了現代也仍還是爭論不休,歐洲、美洲和大洋洲的國家大多廢除死刑,歐盟及其成員國根據《歐洲聯盟基本權利憲章》第二條,明定禁止執行死刑,美國則是聯邦政府、28個州及美軍保留死刑。
其餘22個州和首都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均廢除死刑。亞洲及非洲國家大多維持死刑,但長期不執行死刑。聯合國大會也多次通過無約束力的決議,呼籲各國停止並最終廢除死刑。

死刑是國家基於法律所被賦予的權力,是剝奪被判處死刑者生命的刑罰制度,但由於當代對人權、文明發展和實效的重視,剝奪生命權的合理性也相對受到質疑與挑戰,因此死刑存廢成為有爭議的公共政策,絕大多數人贊成保留對殺人犯的死刑,以達到嚇阻效果,保護更多人的生命安全。

最終刑罰之死刑

持反對意見者認為「死刑是殘忍的刑罰制度」、「生命權不可回復」、「死刑冤獄造成的問題比其他刑罰的冤獄嚴重許多」及「死刑對殺人缺乏更強嚇阻效果,因此根據憲法比例原則,死刑可能超過最小侵害性」等出於人權的理由主張廢除死刑,而死刑無助治安、缺乏更強嚇阻效果的看法也有部分量化數據研究的支持。

2003年成立的臺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簡稱「廢死聯盟」、「廢死盟」,推動廢死的過程中除了爭議性的言論,也有加深社會敵意的行為,諸如干涉死刑執行、讓案件受害者家屬受到二度傷害,不尊重被害者家屬甚至讓受害者家屬感覺自己被迫原諒加害者,致使廢死團體普遍被貼上殺人幫兇的標簽。

台灣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是台灣推動廢死運動的代表性人物,她認為台灣廢死最大的阻力來自於政府,真正的問題來自於政府的不願意作為。2000年以來,一再重申要朝向廢死的方向前進,甚至在2009年通過了《兩公約》,但政府「說一套、做一套」,一邊說要廢除死刑,卻又感受不到行動力,並拿「民意不支持」當成擋箭牌來推卸責任,讓大眾誤以為廢死的最大的阻力來自於民意的反對。

林欣怡認為應該跳過要不要廢死的論戰,直接討論用什麼樣的方案廢除死刑,民眾才會同意,否則永遠只會在原地踏步。她發覺大家最關切監所改革、治安以及被害人的保護等等相關問題,出發點都是為了台灣的社會安全。唯有透過理解眾種的想法,才有可能想出一套往前的方法,而不是像現在,政府害怕失去選票,什麼事情都不敢做。

政界的相互甩鍋

行政院長蘇貞昌於台南殺警割喉案後表示,一定會從嚴究辦,「相關死刑執行,由法務部依權責辦理。」立法院長游錫堃第一時間表態「我反對死刑,但殺警一定要判死刑」,引發蔡政府廢死立場矛盾的爭論。
負責簽核槍決令的司法院院長蔡清祥則表示,執行死刑規則是法務部在民國80幾年訂定,規定有無不合時宜相關擔會會深切檢討。他表示,目前沒有實質廢死;廢死也許是未來努力的目標,但現階段還是要依法律規定,用最嚴謹態度來依法行政。

事實上,法務部自2020年4月1日批准執行翁仁賢的死刑後,逾兩年都未再執行;今年初憲法訴訴法上路後,38死囚聲請釋憲,主張司法院函令制定的最高法院更三審後上訴案,應由原承辦法官承審,及重大刑案自始由同一位法官辦理,俗稱的「連身條款」違憲。

拋開行政單位的政治人物中,唯一敢公開與黨主席蔡英文唱反調的,只有台南市長黃偉哲,不過也是因為最近一次殺警案就發生在台南,而且一次就是2名年輕的員警。黃偉哲在議會答詢時表態,從過去到現在都不曾贊成廢死,他當立委14年及4年市長,都不同意廢死,一路走來立場始終如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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