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報導【記者張英傑/台北報導】
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邱顯智、王婉諭今(7)日召開記者會爆料,國安會秘書處處長於春節期間出國旅遊,欲於核准日期前出關,與出關查驗人員產生衝突,過程中更發生咆哮、拍桌,最後在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大隊長出面協調下,順利登機,事後也順利補登。邱顯智痛批,「這不是耍特權,什麼才是耍特權?」
邱顯智說明,農曆春節結束後的第一天,辦公室接到匿名投訴,有國安高層在春節期間攜眷出國旅遊,因為出國申請日期有落差,在出關查驗時與現場人員發生爭執,辦公室接到投訴後先後與國安會、移民署,還有匿名投訴人員一一確認,釐清相關規定,還有現場發生的事實。
邱顯智解釋,這位國安高層人員,在年節1月22日到26日期間攜眷出國旅遊,事前也取得長官核准在1月22日到26日出國,該員搭乘的班機時間是1月22日零點15分。然而,該員想在1月21日晚上10點至11點期間出關登機,在出關查驗時遭到移民署人員攔下。
此時,這位國安高層與現場人員發生爭執,疑似有咆哮、拍桌等情狀,此時,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大隊長正好在現場巡視,經過大隊長的協助處理,該國安高層護照先蓋上隔日(1月22日)的出境章,順利於11點40分登機,並囑咐現場人員於12點過後,再將出境資料輸入電腦。
邱顯智出示國安會與移民署的說明。國安會政風室表示,尚未至核准出境的期日,未被放行,與現場人員爭論,經大隊長協助至登機門候機,該國安高層於11點40分順利登機,班機於1月22日凌晨12時15分起飛出境;移民署表示,國境大隊確認其本次出境業已申請核准,符合國家機密保護法第26條出國應經核准規定,遂請當事人於候機室等候,至22日凌晨才搭機出境。
邱顯智認為,國安會與移民署的說法沒有太大差異,但是迴避了最關鍵的問題。
首先,明明核准出境日是1月22日,為什麼在1月21日晚間就放行?不僅如此,還預先蓋上隔日的出境章,等到時間跨越22日系統解除限制,才將出關資料輸入電腦。
其次,該班次飛機實際的起降時間,比預期提前了22分鐘,在1月21日23時53分就離開閘口起飛,這是國安會、移民署都沒有談到的關鍵事實。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一個保衛國家安全的國安單位,一個保障國門的移民署,這兩個單位,雙雙知法犯法,憑藉著權勢,破壞了基層人員認真看守維護的國門境管規定。
王婉諭表示,要請問國安會跟移民署,這是第一次發生這種事情嗎?這是單一個案嗎?當然不是。2017年,移民署就曾邀集法務部及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等出境管理職責單位,召開「強化公務員及特定人員出國(境)管理機制相關事宜會議」,會後發公文告訴大家,涉密人員出國,應注意其實際出發之航班日期時間,避免當事人無法於國境線上查驗出境,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王婉諭說明,貼心的移民署,怕大家看不懂,還苦口婆心的舉例說明,最後再次強調,為使貴機關所屬涉密人員可順利查驗出境,建議貴機關在當事人既有之請假期間內,考量其是否有搭乘接近跨日之夜間航班提前起飛,或臨時因變更航班之情形,核予適當之許可出境期間。
王婉諭補充,事發後移民署在2月4日再度發函各機關,涉密人員出國,請預留出入境查驗通關作業時間,遇到接近跨日的航班,請多抓1天緩衝,作為申請核准出國的期間。
王婉諭表示,如果不是位高權重的國安高層,膽敢在現場拍桌、咆哮嗎?如果不是位高權重的國安高層,有可能享受如此特殊的待遇嗎?整件事情,可以用十六個字來總結,那就是,「知法犯法、大耍官威、偷跑出關、境管破口」。
邱顯智提出3點訴求,首先,嚴正呼籲國安會、移民署,面對涉密人員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提前出境,讓管制國門的法規形同虛設,應該要立即啟動內部行政調查,該懲處的就懲處。
其次,為釐清真相,請移民署公布當日處長與基層同仁發生爭執之影像畫面,以昭公信。
第三,呼籲監察院主動介入調查,釐清相關人員的違失行為與應負的責任,別讓少數耍官威的高層,破壞岌岌可危的官箴,打擊第一線執法人員的士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