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傳媒雲嘉南新聞)【記者蘇榮泉/雲林報導】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目前辦理「國道1號248K+678石龜溪橋耐洪與耐震能力提升改善工程」,施工期間因應現場排水需求施作排水溝,經農田地區後排入石龜溪。不過,先前相關單位協調時,因後續缺乏明確的認養及維護管理單位,依工程相關規定,高公局完工後原則上須將既有溝渠拆除並恢復原狀,恐影響當地農田排水,引發地方農民關切並向立法委員劉建國陳情。
為協助解決地方排水問題,劉建國於115年9月14日邀集相關單位前往現地會勘,包括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第二新建工程分局副分局長石道清、第二工務所主任林文旭、中區養護工程分局斗南工務段段長馬信宏、農業部農田水利署雲林管理處處長林富元、行政院政務顧問朱茂坤,以及大埤鄉長候選人陳世彬、雲林縣議員候選人高明達等人,陳情人與在地居民也到場反映實際需求。
經現場勘查並聽取相關單位說明後,會勘針對排水溝的保留、延伸施作及後續管理維護達成共識,確定現地已完成的排水溝將予以保留,不再因工程完工而拆除。

會勘第一項結論指出,現地已完成的排水溝,高公局將把地方後續排水需求納入考量並予以保留;其中涉及農田水利用地的部分,農水署雲林管理處表示同意無償提供借用,以維持既有排水功能。
第二項則是針對現地北側排水需求進一步補強,約100公尺長的側溝將由高公局一併納入施作,並與既有溝渠銜接。至於相關用地取得,待農水署雲林管理處完成轉簽程序後,將同意無償提供使用,讓後續工程能夠順利推進。
第三項則確立完工後的維護責任,未來排水溝的疏濬、清淤及日常維護管理,將由農水署雲林管理處、大埤鄉公所及高公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共同負責,解決過去因缺乏明確管理單位而可能面臨拆除的問題。
高公局第二新建工程分局副分局長石道清表示,施工期間所施作的排水溝,如果地方確有保留需求,高公局將盡力配合;至於北側約100公尺的側溝,也可配合地方需求一併施作,待農水署同意提供相關用地後即可推動。至於工程完工後的管理維護,則依會勘共識由三方共同負責。
農水署雲林管理處處長林富元也表示,只要是地方鄉親確有排水需求,農水署都願意配合辦理,後續將持續與高公局協調用地相關事宜,加速相關程序,讓地方訴求能夠儘速落實。
劉建國指出,這條排水溝攸關周邊農田排水,如果工程完成後將已經施作的溝渠整段拆除、恢復原狀,不僅可能影響地方農田排水,也可能造成公共工程資源的浪費。因此,此次特別邀集各相關單位到場,針對土地如何提供、工程範圍如何施作,以及完工後由誰負責維護等問題逐項協調。
劉建國表示,目前會勘已針對排水溝保留、北側約100公尺側溝施作,以及後續維護管理方式取得共識,希望各單位依照會勘結論確實辦理。他也將持續追蹤北側土地轉簽及後續施作進度,確保相關工程順利完成,維持地方農田排水功能並保障居民及農民權益。(照片/記者 蘇榮泉 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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