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傳媒雲嘉南新聞)【記者邱嘉琪/嘉義報導】林業及自然保育署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簡稱林鐵及文資處)表示,已於115年1月12日與檜意森活村股份有限公司協議,並於1月15日正式終止「嘉義市檜意森活村營運移轉案繼續委託營運契約」,自1月16日起收回檜意森活村經營權,改由林鐵及文資處自行管理,園區各項服務將持續正常運作、不受影響。
林鐵及文資處說明,檜意森活村於102年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促參法),採OT方式委託檜村公司營運。因檜村公司營運績效符合優先定約規定,雙方於113年3月1日續約5年,原契約期限至118年2月28日止。惟近來因檜村公司負責人其他旅遊事業經營出現困難,衍生財務問題,導致積欠租金、權利金及相關罰款。

林鐵及文資處指出,期間多次函文要求檜村公司限期改善,並明訂須於1月15日前清償相關欠款,否則將依契約終止營運。最終檜村公司負責人主動於1月12日與林鐵及文資處協議,由主管機關於1月15日終止契約,並自1月16日起全面收回經營權。
為確保園區營運穩定,林鐵及文資處表示,收回經營權後,將留用部分原有現場管理人員,並自今(13)日起,派員逐一向園區既有店家說明,研議換約續營事宜,維持檜意森活村正常營業與遊客服務。
針對檜村公司所積欠的相關費用,林鐵及文資處強調,將依法辦理追償,並要求檜村公司負責人儘速妥善處理與園區店家間的債務問題。另方面,林鐵及文資處已於114年6月啟動新一輪促參案之前置作業,在完成正式招商前,將依國有財產法規定辦理公開標租,期引進新業者接手營運,持續活絡檜意森活村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