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傳媒新北新聞)【記者蔡宇辰/新北報導】針對憲法法庭12月19日下午做出「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強行宣告由立法院三讀通過之《憲法訴訟法》修正案違憲。由泛藍議員組成的新藍圖連線痛批,這是不折不扣的「司法政變」,這不僅是大法官透過解釋權閹割立法權,更是5名特定立場的大法官,為了護航執政黨,不惜自毀中立、踐踏憲法權力分立的惡劣示範。
新北市議員陳偉杰指出,立法院去年底修法要求大法官評議門檻應回歸憲法總額15人之精神,是為了防止「少數大法官決定國家重大政策」的獨裁危機。然而,今日憲法法庭在僅剩8名大法官、且內部意見嚴重分歧的情況下,竟由5位大法官多數決,就宣告旨在制衡其權力的法律違憲。這種「球員兼裁判」且「自肥自救」的行為,完全無視民主國家最核心的「監督與制衡」原則。
新北市議員蔡淑君質疑,這5位大法官所謂的「司法自救權」究竟源自何處?憲法並未賦予司法權可以隨意推翻立法權制定的組織規則,特別是當這些規則觸及其切身權益時。這樣的判決,標誌著台灣正式進入「司法專制」的黑暗時期,5個穿著法袍的「法律貴族」,竟然可以凌駕於2,300萬人選出的民意代表之上。

新北市議員呂家愷表示,楊惠欽、蔡宗珍、朱富美三位大法官對此判決提出不同意見,指出憲法法庭不應在缺乏明確法律授權的情況下,擅自創設所謂的「程序自主權」來對抗立法院的組織立法。若大法官可以自行決定自己的開會與表決門檻,那立法權對司法權的組織監督功能將徹底瓦解。在現有人數僅剩8人、不到總額半數的情況下,強行審理涉及自身職權門檻的憲法爭議,本身就存在嚴重的「迴避」與「合法性」問題。其結果不僅無法服眾,反而更凸顯了修法提高門檻、要求10人出席的必要性。

桃園市議員張碩芳表示,司法權的行使必須具備高度的民主正當性,若僅由極少數大法官便能推翻代表多數民意的立法,將導致權力失去平衡。今日的判決,實際上是讓憲法法庭淪為執政黨的「法律側翼」,徹底喪失其作為憲法守護者的獨立性。

對於憲法法庭悍然推翻民意、恢復「少數決」運作的結果,新北市議員宋雨蓁強調,當大法官不再是憲法的守護者,而是政黨利益護院時,台灣的民主已經命懸一線。全民無法接受這5位大法官以「守護憲法」為名,行「擴張權力」之實,在野陣營絕對不能妥協。未來必須針對大法官的提名、任命與預算,採取更嚴格的監督作為,絕不容許一個不受監督、自行決定規則的司法巨獸,繼續肆意吞噬台灣的民主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