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暴衝撞傷3大學生 囂張男裁准羈押

毒駕暴衝撞傷3大學生 囂張男裁准羈押
毒駕暴衝撞傷3大學生 囂張男裁准羈押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台中市3日清晨發生一起毒駕車禍,一名黃姓男子開車行經北區雙十路、錦南街口時失控暴衝,撞及3名正在晨跑的台灣體育運動大學學生,造成3人多處受傷,送醫後均無生命危險,肇事的黃男還一度嗆聲家裡很有錢,並請吳姓男子頂罪,經警方毒品唾液快篩,結果呈陽性,移送台中地檢署經檢察官訊問後,向法院聲請羈押,台中地院今(4)日凌晨開庭後裁准;吳姓男子則被諭令3萬元交保。

警方調查,黃男於3日清晨6時許,駕車載著吳男從錦南街左轉雙十路時,車子突然失控衝上人行道撞天橋樓梯,車內安全氣囊爆開,車頭嚴重毀損。當時3名台體大學生正好進行晨跑運動,不料來不及閃避慘遭撞傷,1男頭部撕裂傷、右手臂擦傷,另1男雙腿撕裂傷,還有1名女學生全身多處擦挫傷,3人被送往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救治。

中檢表示,3日接獲台中市警第二分局移送被告黃男等人涉嫌毒駕等案件。檢察官訊問後,認黃男涉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4款之施用毒品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同法第284條前段過失傷害等罪嫌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反覆實行同一犯罪之虞,向台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被告吳男則涉有刑法第164條第2 項、第1項之頂替罪嫌,檢察官諭知具保3萬元。

中檢指出,黃男涉嫌於3日6時許,施用毒品後駕車附載被告吳男,行經台中市北區雙十路與錦南街口,撞擊3名行人,致3名行人均受有傷害;被告吳男涉嫌於肇事現場向員警表示其為駕駛人,而頂替被告黃男。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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