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女童遭逼掛「畜生」牌遊街示眾 衛福部發話了!最重關3年

三重女童遭逼掛「畜生」牌遊街示眾 衛福部發話了!最重關3年
三重女童遭逼掛「畜生」牌遊街示眾 衛福部發話了!最重關3年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三重驚傳有女童疑似遭受兒虐,竟被家人押著赤街遊街示眾,身上還掛著寫有「小偷」、「畜生」的紙板,引發路人關切、通報。衛福部保護服務司司長郭彩榕今(29)日發聲,強調兒虐零容忍,任何人看到類似情況都應該馬上通報相關單位介入,「即便不是用打罵的」羞辱對孩子的人格、尊嚴傷害非常大。該家長也涉違反保護令罪,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10萬元以下罰金。

郭彩榕上午接受媒體聯訪,對該起案件發表意見。她說,我們對於兒虐絕對是零容忍,如果民眾有看到,應馬上通報相關單位,可以及早介入;也要再次呼籲家長,對於小孩即便不是用打罵的,但用羞辱的方式,對於孩子的人格、尊嚴,傷害仍非常大

郭彩榕說,管教用意是要導正孩子的行為,但是手段的掌捏,會不會因此造成孩子自尊心受損,若以新聞揭露訊息來看,羞辱跟改正孩子行為沒有必然直接關係,反而在過程中會讓孩子自尊心受損,是對於人格尊嚴很嚴重的侮辱,很容易留下陰影。

郭彩榕指出,這個案子地方政府本來就開案在服務中,地方會做相應的處理,尤其有新事件的發生,相信地方會採取必要的適當回應方式。

只要有任何人發現,都可以通知警察或社工!郭彩榕說,該名家長涉及違反保護令,警方跟檢察官會介入處理,偵辦刑事案件,進入法院審判。根據現有違反保護令罪,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1條,違反保護令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10萬元以下罰金。

至於外界關注,女童早申請有保護令,為何仍與父兄同住?郭彩榕解釋,要不要安置跟申請保護令必須分開來看,保護令裡面有非常多的款項,像是禁止施暴或騷擾等,如果沒有申請遠離令的話,並不排除說可以住在一起,每一個個案核發保護令內容均不同。

郭彩榕說,要不要安置跟有沒有申請保護令沒有關係,要不要安置得回歸社工對個案的安全評估,回歸到專業的判斷。但一旦構成違反保護令,即涉及相關刑事問題。

照片來源:CNEWS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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