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綠能真詐貸 南檢聲押禁見3被告獲准

假綠能真詐貸 南檢聲押禁見3被告獲准
假綠能真詐貸 南檢聲押禁見3被告獲准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國內漁電共生大廠誠新綠能集團被檢調查獲實質負責人、重要幹部涉挪用集團內某綠能公司資金發動2波搜索共羈押禁見6名被告後,台南地檢署持續擴大追查發現某國際投資公司的林姓負責人涉嫌與誠新綠能共謀詐貸致銀行撥款47億元,10日指揮檢察事務官、調查局台南市調查處、財政部南區國稅局等單位,到台北市等7處執行搜索及扣押相關證物,傳喚被告及證人共13人,檢察官偵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林某等3名被告,經台南地院開庭後裁准。

南檢指出,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王宇承偵辦誠新集團成員所涉妨害綠能產業發展案件搜索,經擴大追查相關共犯及延伸犯罪事證,本月10日指揮檢察事務官、台南市調查處、財政部南區國稅局等單位,至台北市等7處執行搜索及扣押,傳喚被告及證人共13人、提訊在押誠新集團陳姓實際負責人等被告2人。

經檢察官黃慶瑋、李政賢、林冠瑢、林昆璋、許友容、翁逸玲、郭育銓、黃鈺宜、楊振岳、林筠喬等協助複訊後,以林某等人涉嫌與在押的誠新集團實質負責人陳姓男子等人,共謀以假出資虛偽金流、搭配形式上股權移轉及人事安排作為掩護。

檢調查知,林某與曾姓及楊姓被告2人,涉嫌與在押之誠新集團實質負責人陳姓被告等人,共謀以假出資之虛偽金流、搭配形式上之股權移轉及人事安排作為掩護,佯作新光集團入主誠新集團之假象,藉以向聯貸銀行團辦理詐貸,致聯貸銀行團誤信該不實股權結構,而於111年至114年間核貸並撥款近新台幣47億元。

檢察官認定林某及曾、楊2人涉犯刑法加重詐欺、洗錢及銀行法等嫌疑重大,且有逃亡與勾串共犯、證人及湮滅證據之虞,乃於11日凌晨當庭逮捕林姓被告等3人,並均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並於當日晚間經法院裁准羈押禁見。

南檢強調,檢察官對於妨害綠能產業犯罪之案件,絕對積極嚴查偵辦,淨化綠能產業投資環境,共同守護臺南綠能產業的永續健全發展。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更多CNEWS匯流新聞網報導》

陽明山棄屍案 凶嫌訊後聲押禁見

里長選舉搓湯圓 桃檢起訴全國首件賄選案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