櫻桃標準緊縮、蘋果放寬6倍 陳菁徽示警芬普寧危險性

櫻桃標準緊縮、蘋果放寬6倍 陳菁徽示警芬普寧危險性
櫻桃標準緊縮、蘋果放寬6倍 陳菁徽示警芬普寧危險性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邱璽臣/台北報導

衛福部今年4月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將蘋果的「芬普寧」殘留容許量放寬6倍,由0.5 ppm提高至3.0 ppm。國民黨立委陳菁徽今(14)日於臉書表示,業者一共提出26場蘋果殘留試驗,其中22場因施藥劑量或施用次數不符合擬採用的美國登記使用方法而未被納入,最後只採用4場試驗,殘留量介於0.48至1.125 ppm,既然最高殘留量約為1.125 ppm,衛福部為何卻將標準訂為3.0 ppm?

陳菁徽質疑,既然蘋果4場試驗中的最高殘留量約為1.125 ppm,衛福部就有責任進一步說明:為什麼標準訂在3.0 ppm?為什麼不能訂為1.5 ppm?為什麼沒有比照日本採用2.0 ppm?4場試驗是否具有代表性?為何未完整公開幼兒、兒童及高攝食族群的急性攝食風險?

「毒油還沒結束,又來『毒』蘋果?」陳菁徽表示,以前常聽爸媽對孩子說:「一天一蘋果,醫生遠離我!」如今恐怕民眾要先問:「一天一蘋果,農藥有沒有?」

陳菁徽指出,芬普寧是一種殺蟲劑及殺蟎劑,主要作用於神經系統。人體若在短時間內攝取過量,可能出現皮膚刺痛、頭痛、暈眩、噁心及肌肉顫抖等症狀;嚴重暴露時,甚至可能發生全身抽搐、癱瘓或影響呼吸。

針對衛福部今年4月發布的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修正內容,陳菁徽說,過去蘋果與其他梨果類適用相同的0.5 ppm標準,這次卻將蘋果單獨列出,放寬至3.0 ppm;另一方面,櫻桃的芬普寧殘留容許量,則由5.0 ppm下修至3.0 ppm。

陳菁徽表示,衛福部在同一份修正資料中,清楚說明櫻桃標準下修的理由,是「部分年齡層短期取食風險評估結果超過100% ARfD」;也就是說,特定年齡層若在短時間內食用較多櫻桃,攝取的芬普寧可能超過急性安全參考量,因此衛福部決定將標準由5.0 ppm降至3.0 ppm。

然而,陳菁徽強烈質疑,蘋果的修正理由中,卻完全沒有公開各年齡層的急性攝食風險,也沒有說明幼兒、兒童及高攝食族群,在3.0 ppm標準下究竟會用掉多少急性安全額度。

陳菁徽強調,同樣是水果,櫻桃因部分年齡層可能出現急性攝食風險,因此加嚴芬普寧殘留標準;蘋果卻在未完整公開兒童風險計算,且僅有4場符合使用方法試驗的情況下,將殘留標準放寬。她批評,衛福部如何讓民眾相信,平常在吃的蘋果,於未來農藥殘留量標準放寬6倍下,不會對健康造成問題。

照片來源:陳菁徽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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