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橋頭地檢署指揮高雄市刑大查獲利用支付平台、及人頭公司為詐騙、博弈集團洗錢案,以郭姓男子為首的洗錢集團利用「Fp pay 」、「鑫豪支付」等支付平台,結合多間人頭公司之金融帳戶進行虛假交易進行洗錢,檢察官偵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郭嫌等5人獲准。
檢警調查,郭嫌等人組成洗錢集團運作模式係利用「Fp pay」、「鑫豪支付」等支付平台,並結合多間人頭公司之金融帳戶進行虛假交易,為詐騙集團及博弈集團 代收代付非法金流,掩飾並隱匿犯罪所得去向,藉此進行洗錢。
主任檢察官蘇恒毅、鄭子薇及檢察官周子淳指揮高雄市刑事警察大隊深入追查,專 案小組接續於115年2月24日、4月22日、6月16日陸續執行搜索高雄市、雲林縣、台南市、屏東縣等縣市等處所,並拘提郭嫌等15人到案,現場扣押手機、SIM卡、電腦主機、銀行存摺、金融卡等證物及現金新台幣36萬餘元,經初步核算,該集團洗錢金額達4億4761萬餘元。
案經檢察官複訊後,認洗錢集團郭姓主嫌與重要幹部等5人涉犯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及詐欺等罪嫌重大,且有逃亡、勾串共犯及湮滅證據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橋檢指出,檢方將持續貫徹行政院強力打擊詐欺及洗錢犯罪之政策目標,積極與金融機構深化公私協力合作,現今詐騙與洗錢手法日新月異,民眾應提高警覺,切勿輕易提供個人帳戶或設立人頭公司交予他人使用,以免淪為犯罪集團洗錢幫兇,檢警將持續從嚴從速追訴各類詐欺與洗錢犯罪,並全力查扣犯罪所得,斬斷不法集團金流命脈,以維護社會治安與民眾財產安全。
照片來源:橋頭地檢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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