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府後街槍擊案 檢警速逮人聲押禁見

台中府後街槍擊案 檢警速逮人聲押禁見
台中府後街槍擊案 檢警速逮人聲押禁見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台中市西區府後街26日下午發生槍擊案,林姓被害人在車內遭槍擊,送醫急救後沒有生命危險,警方案發後迅速逮捕涉嫌開槍的張姓男子,台中地檢署今(27)日偵訊後,認定張嫌涉犯殺人未遂等重罪,且有逃亡及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中檢指出,26日獲報台中市西區府後街於下午2時36分許發生槍擊案件,即指派檢察官陳東泰進駐台中市警第一分局組成專案小組指揮偵辦,第一時間密集 過濾監視錄影畫面並展開地毯式追緝。

經檢警專案小組通力合作,於案發後3小時內的下午5時20分許,精準掌握行兇張嫌行蹤 並在其位於台中市西區四維街之住處將其拘提到案,當場查扣作案用手槍1支、穿著衣物、行動電話等證物。

張嫌於今日下午解送中檢,經檢察官綜合被告供述、監視錄影畫面、被害人診斷證明書及扣案槍彈等相關證據資料,認張嫌涉犯刑法第271條第2項、第1項之殺人未遂、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8條第4項、同條例第12條第4項之未經許可持有具殺傷力之手槍、子彈等罪嫌重大,其中所犯殺人未遂罪為最輕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且有事實足認其有逃亡、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反覆實行殺人或傷害等犯罪之虞,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訊後向台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中檢強調,槍擊犯罪嚴重危害人民生命安全與社會治安秩序,檢警對於持槍暴力犯罪絕不寬貸。本案於發生後即由檢察官進駐分局指揮偵辦,並在檢警團隊密切合作下,迅速拘提被告到案、查扣相關證物。

中檢將持續秉持暴力犯罪零容忍之立場,依法嚴查嚴辦,務求釐清全部犯罪事實,維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及社會安寧秩序。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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