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分署長貪污案 謝宜容二審維持刑度 改判褫奪公權2年

勞動部分署長貪污案 謝宜容二審維持刑度 改判褫奪公權2年
勞動部分署長貪污案 謝宜容二審維持刑度 改判褫奪公權2年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長謝宜容被控貪污案,經新北地院依2個圖利、洩密罪,1個侵占罪各判刑3年、2年6月、2年6月,合併執行徒刑4年6月、褫奪公權3年,檢方及謝宜容均就量刑部分上訴;高院今(16)日宣判,除褫奪公權部分由3年改判2年外,其他上訴駁回,維持徒刑4年6月原判。可上訴。

判決指出,原判決已經審酌被告謝宜容的犯罪動機、犯罪手段、所生損害,以及違反義務之程度等等的量刑事由,為整體的評價,並沒有違反罪責原則,公平原則,是屬於量刑裁量權的行使,所以檢察官及被告謝宜容的上訴均無理由,應予駁回。

另外,就褫奪公權的部分,因為宣告多數褫奪公權的時候只要就最長的期間來執行原判決就謝宜龍所犯3罪各諭知褫奪公權2年,卻在主文欄當中宣告褫奪公權3年,這個部分有所違誤,所以就褫奪公權的部分,撤銷改判宣告褫奪公權2年。

檢方起訴指出,北分署新莊本部整修工程採購案於112年10月16日公告前,分署長謝宜容就指示秘書室劉姓、簡姓員工多次與特定廠商人員開會討論標案相關 內容,另為使整修工程於112年底前完成,及避免採購金額逾150萬元須加入外部評選委員之變數,所以採納廠商提出的工程範圍變更方案,將部分工程自新莊本部整修工程採購案拆出。

簡姓員工另參考廠商提供的資料製作標案文件,謝宜容、劉、簡等亦洩漏應秘密之標案內容維特定廠商,猶如為該廠商量身訂作採購案,使該廠商得以事先訪價、安排工班、 編列工程費用、製作契合北分署需求之企劃書。

又因該廠商不具新莊本部整修工程採購案投標資格,廠商負責人於是在112年 10月間借得具投標資格公司執照參與投標,最終新莊本部整修工程採購案決標予特定廠商,該廠商因而獲得25萬100元之不法利益。

謝宜容為塑造其個人及北分署之專屬形象,並將113年所有對外活動、宣傳品之形象識別與主視覺設計,統整為一公告金額以下之採購案交由整修工程的特定廠商承作,指派北分署綜合規劃科之郭姓科員自112年8月間起,與廠商聯繫討論北分署活動主視覺設計之規劃,謝宜容、郭姓科員於113年2月6日主視覺設計採購案招標文件公告前,多次與廠商負責人等討論標案相關內容,郭姓科員再參考廠商提供的資料製作標案文件。

謝宜容、郭姓科員亦洩漏應秘密之標案內容與特定廠商,猶如為該廠商量身訂作採購案,使該廠商得以事先訪價、安排合作廠商、編列、製作契合北分署需求之經費明細與企劃書參與投標。最終主視覺設 計採購案決標予該廠商,使其因而獲得17萬40元之不法利益。

此外,謝宜容明知三節禮盒為北分署使用「就業安定基金」或「就業保險基金」預算採購,屬公用暨公有財物,竟於112年至113年之春節、端午、中秋三節期間,將依公務名單發送剩餘,共價值2萬901元之三節禮盒12盒侵占入己,供已私用。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更多CNEWS匯流新聞網報導:

狂追大學女老師違反保護令盯梢 課堂喧鬧男下場慘了

資策會自訴高虹安論文抄襲案 二審撤銷發回北院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

guest
0 留言
Inline Feedbacks
View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