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花蓮縣近日接連發生犬隻竄入道路,導致交通事故案件,已造成人員受傷,甚至發生死亡憾事。花蓮縣警察局表示,日前晚上9時許,在富里鄉臺9線道路,就有1名機車騎士,因突然有犬隻自道路右側竄出,閃避不及當場倒地,造成頭部及4肢多處撕裂傷,送醫後還因傷勢嚴重轉院治療。相關肇事原因及責任歸屬,警方已依法調查釐清,並通報花蓮縣動植物防疫所依規定調查處置。
花蓮縣警察局表示,動物任意進入道路,不僅嚴重影響交通安全,飼主若未善盡管理責任,也將面臨行政裁罰,甚至刑事責任,呼籲民眾務必重視問題。據統計,今年迄今,全縣已發生數起因動物竄出導致的交通事故,均造成人員受傷。顯示動物闖入道路問題不容忽視,潛藏高度風險。
警方指出,今年2月間秀林鄉民治路一帶,更傳出一起因犬隻亂竄,導致的死亡交通事故。1名54歲柳姓男子,騎自行車時,因有未繫牽繩的犬隻突然竄出,閃避不及重摔倒地,造成頭部骨折及顱內出血,經送醫搶救5日後,仍不幸宣告不治。訊後除了將飼主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法辦,也已通報動物主管機關依法處理。這起交通事故也凸顯了犬隻失控進入道路,所造成的嚴重危害性。
花蓮縣警局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4條規定,動物任意奔走於道路妨害交通者,得處所有人或管理人新台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若因此導致交通事故,最高可處新台幣2000元罰鍰。此外,依《動物保護法》規定,飼主對所飼養動物負有妥善管理義務,不得放任其任意外出或危害公共安全,違者將由主管機關依法裁處。
警方指出,如因飼主疏於管理,致動物竄出道路並造成他人受傷或死亡,除須負擔民事損害賠償責任外,也可能涉及過失傷害或過失致死等刑事責任,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不可不慎。
花蓮縣警察局強調,花蓮多數道路鄰近聚落,夜間及清晨視線不佳,動物突入道路時,駕駛反應時間有限,風險極高。呼籲飼主應確實繫繩、設置圍欄,並妥善看管寵物,避免任意在道路奔走。民眾如發現遊蕩犬隻影響交通安全,可撥打1999縣民服務專線,通報相關單位處理。
警方表示,未來將持續結合動物保護及地方政府單位,加強通報處置機制及重點路段巡查,並透過宣導與執法並行,降低動物竄出道路所引發的交通事故,確保用路人生命安全。
照片來源:花蓮縣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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