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資洗產地來台併購公司挖人才 2台籍負責人判緩刑

陸資洗產地來台併購公司挖人才 2台籍負責人判緩刑
陸資洗產地來台併購公司挖人才 2台籍負責人判緩刑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大陸深圳記憶體研發設計及行銷的金泰克半導體公司將資金透過香港成立公司「洗產地」後併購台灣的公司,為其招攬人才提供記憶體設計及研發服務,經調查局新竹縣調查站報請新竹地檢署指揮查獲起訴,新竹地院審理後,依違反兩岸關係條例分別判處台灣公司的陳姓、蔡姓負責人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並須向公庫支付20萬元及15萬元。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陳、蔡2人是美商Unigen公司投資的雋憶公司實際負責人,106年7月間,因美商Unigen公司撤資,深圳金泰克半導體公司負責人李創鋒得知雋憶公司有資金需求,於是與陳、蔡2人合意,由金泰克公司併購雋憶公司,並實質主導雋憶公司人力資源、行政財務等部門營運,掌控雋憶公司研發資源等經營命脈,再以金泰克公司商標(kimtigo)在台灣從事商業活動。

為了規避投審會審查,李創鋒以金泰克公司之倉庫主管名義,在香港地區成立香港商瑞全有限公司,且於107年3月2日,透過該公司在台灣地區經核准設立分公司,先後以雋憶公司、今創公司、瑞全公司申報員工勞健保為掩護,並由香港地區金泰克半導體有限公司提供資金,作為支付員工薪資及在台營運之用,金泰克公司在台灣營運及研發業務仍分別交由蔡、陳2人負責,再定期前往大陸地區向李創鋒彙報。經調查局新竹縣調查站蒐集相關情資,並於114年3月26日持搜索票搜索蔡、陳等人住處而循線查獲。

蔡、陳2人與檢察官協商判決且均未撤回協商,法官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判處陳男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須向公庫支付15萬元;蔡男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須向公庫支付20萬元。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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