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台中市豐原區爆發情殺案,傅姓男子疑與小20歲紀姓女友談判分手時,持刀將紀女割喉殺死,傅男犯案後駕車自首,警方14日依殺人罪嫌將傅移送台中地檢署,檢方認為傅涉犯重罪有逃亡之虞,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中檢表示,3月13日晚間獲報,被告傅男於同日18時40分許,駕車搭載被害人紀姓同居女友至台中市豐原區豐勢路某處空地,於車內與被害人因故發生口角衝突,竟持鐮刀刺殺被害人之頸部,致被害人頸部大量出血後,先駕車返家,再於同日19時30分許,駕車搭載被害人至台中市警豐原分局翁子派出所報案,經警當場逮捕被告傅男,扣得作案用之鐮刀1支,惟被害人經送醫急救仍不治身亡。
中檢旋即指派檢察官陳巧曼指揮豐原分局進行蒐證及保全相關事證,並於14日上午率同法醫相驗被害人遺體,擇期解剖,以釐清確切死因。另為關懷被害人家屬,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中分會亦同步啟動關懷機制,提供被害人家屬必要之協助。
被告傅男並移送中檢,經檢察官偵訊後,綜合相關證人之證述、監視錄影畫面、被害人之診斷證明書、扣案鐮刀等證據資料,認被告傅男涉犯刑法之殺人罪嫌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有相當理由認有逃亡、湮滅證據及勾串證人之虞,為確保後續偵查程序之進行,認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業向台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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