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揚凱/OURs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
房價開始崩跌了?!一開春媒體就接二連三出現房市看壞的消息,報導全台十大預售屋砍價區域出爐,降幅15-25%不等,台積電光環也撐不住房價頽勢。
預售屋五月份推案量高,加上空屋率本來就不低,兩相擠壓,房價開始出現崩跌趨勢,但也成了政府不想再興建社會住宅的藉口。面對官方下修興建目標,轉向「現金補貼」與「空屋媒合」,這究竟是務實的轉型,還是重蹈歐美「市場捕捉」的覆轍?值得賴政府邀集產官學人士來進行「居住正義國是會議」。
本先提出三個反對政府不想興建社宅的理由,請大家來評評理:
Q1:為什麼「租金補貼」不能完全取代「直接興建社會住宅」?
主要原因有三:
1. 市場捕捉效應: 在供給不足的都會區,補貼常被房東透過漲租「吸收」,導致政府發錢卻推高房價。
2. 財政永續性: 社宅是「公共資產」,債務會隨時間稀釋;補貼則是「消耗性支出」,會隨市場租金膨脹成財政黑洞。
3. 市場定錨功能: 實體社宅能提供穩定的租金基準,限制私人市場過度波動,這是純金援無法達到的調節效果。
Q2:常聽到的「日本空屋多改採補貼」經驗,適合台灣直接套用嗎?
A: 不適合,且存在去脈絡化風險。
日本能強調補貼與空屋利用,是因為其「公營住宅」與「UR 租賃住宅」已佔存量約 5%,具備基礎規模。
此外,日本有《借地借家法》保障租權,並有「居住支援法人」處理孤獨死與欠租風險。台灣社宅存量不到 1% 且租屋市場高度地下化,若貿然轉向補貼,只是將資源投入失靈的私人市場。
Q3:針對台灣現狀,理想的住宅政策組合應具備什麼特點?
A: 政策不應是「興建」或「補貼」的二選一,而應具備以下階段性邏輯:
1. 補足基礎存量: 持續興建社宅,直到達成能「定錨市場」的規模。
2. 建立體制配套: 在推動空屋釋出前,應先健全租賃稅制與行政支援系統。
3. 混合模式: 以社宅作為核心安全網,再輔以租金補貼提供選擇彈性,避免居住問題完全回流至不健康的私人市場。
近期,台灣社會住宅的興建目標遭到賴政府下修。官方主張,面對空屋數量偏高的現象,可降低興建社宅的目標,改以釋出空屋並結合租金補貼來回應居住需求,認為此舉同樣能達成「百萬租屋家庭支持計畫」的目標。
這種從「興建供給」向「現金給付」的政策位移,究竟是因應現狀的務實調整,還是政策方向的偏差?把它放在全球居住政策的脈絡中,始終是一個高度爭論的課題。
總而言之,空屋過多、租金補貼都不能取代政府興建社宅在居住正義中的價值。如果國家從供給面撤退,居住問題只會被失靈的私人市場吞噬!青年世代因為房價過高而受的苦已經够久够大了。社宅比率太低一直是台灣居住不正義的主因。賴政府好好去看看聯合國有關「適足居住權」的精神和定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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