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毒駕撞死路人 國民法官判惡男徒刑12年5月

無照毒駕撞死路人 國民法官判惡男徒刑12年5月
無照毒駕撞死路人 國民法官判惡男徒刑12年5月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台中白姓男子在113年10月27日清晨多次吸毒後駕車上路,將步行的71歲葉姓老翁撞倒,竟駕著繼續行駛碾斃葉男,台中地院國民法官法庭今(6)日依服用毒品致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汽車駕駛人未領有駕駛執照駕車犯過失傷害罪及殺人罪判刑12年5月。可上訴。

白男於113年10月26日下午,先在桃園先吸食愷他命煙後,駕駛租來的黑色轎車返回台中太平住處,10月27日凌晨5點多又在家吸食喵喵(甲基甲基卡西酮)以及喪屍煙彈(依托咪酯)。

不料,白男吸毒後再開車到北屯區民俗公園附近找朋友,離開朋友家後再服用喵喵,上午9點5分白開車從北屯路240巷西往東方向直行,經過三光北一街108巷口,撞上前方路邊步行中的葉男,導致葉男彈起撞擊擋風玻璃後跌落地面。

白男卻在事故發生後肇逃,將在地面受傷葉男捲入車下多次翻滾,並遭車前、後輪胎碾壓身體各處,全身多重創傷等傷害,葉送醫急救仍不治,白上午9點20分在太原路與環中東路自撞路旁電箱,警方在現場將其逮捕偵辦;檢方偵結,依殺人、公共危險等罪起訴白男。

國民法官合議庭,綜合監視器錄影與車行紀錄等證據資料,發現白男撞擊被害人致其彈起撞擊擋風玻璃後跌落地面,白男視線並未受阻,且隨後無視車盤卡住身體的行駛阻力,仍執意踩踏油門駛離並多次碾壓被害人,顯見其具備殺人之不確定故意。此外,被告肇事後仍能駕車逃離一段距離,足證其當時之精神狀態與認知判斷能力並未因毒品影響而喪失。本案事證明確,白男犯行均堪認定。

國民法官審酌被告明知服用毒品會導致駕駛能力下降,仍執意駕車上路,於撞擊被害人後非但未停車救助,反為脫免罪責而強行碾壓受難者,行為極度漠視生命法益,造成家屬永久且難以抹滅之傷痛。

考量被告迄今未與家屬達成和解或賠償損失,且對殺人犯行仍避重就輕,未能深切反省,併參酌被告之學經歷背景、無前科之素行、本案犯罪情節,及訴訟參與人(被害人家屬)之意見等一切情狀,量處被告服用毒品致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處有期徒刑1年;汽車駕駛人未領有駕駛執照駕車犯過失傷害罪,處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得易科罰金;犯殺人處有期徒刑11年10月。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12年5月。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更多CNEWS匯流新聞網報導:

國防部生物偵檢車採購案 前上校財產來源不明判刑1年6月

罷免不實連署 國民黨台中市黨部34黨工及幹部判刑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

guest
0 留言
Inline Feedbacks
View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