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去年底偵辦台北憲兵隊中士許姓男子涉上網貸款被中共情工人員吸收案,查獲中共秘密情工組織「臥龍會」,高雄高分檢今(4)日依違反違反國家安全法、貪污等罪嫌,起訴「臥龍會」在台窗口潘姓男子及黃姓現役軍人及方姓退役軍人。
高雄高分檢指出,本案緣起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專案人員於網路巡邏時,發現署名「統一促進聯合」之某抖音帳號貼文內容涉及中共統戰,且所留聯繫之Telegram帳號代號「GUCCI」者,所使用之電話門號與潘嫌有關,因而由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組成專案小組,並報由高雄高分檢及高雄地檢署同步指揮偵辦。
經高分檢統合刑事警察局、憲兵指揮部台北憲兵隊、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等專案小組,於114年11月18日,會同高雄地檢署同步實施8處所搜索及拘提8名涉案人到案,並對潘嫌、方嫌、黃嫌及、江嫌等4人,分別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經調查,潘嫌自110年9月間開始,即依「臥龍會」成員代號「kevin」者之指示,利用手機及網路傳送軍中機密文件予該會之高層領導,並負責出面替該會成員「GUCCI」、「kevin」所吸收之現役軍人與地下錢莊債權人協商債務金額;同時亦拉攏現役軍人黃嫌加入「臥龍會」。
方嫌前於112年4月至114年4月間擔任陸軍戰車連中士副車長時,因無力清償積欠地下錢莊33萬元債務,遭「GUCCI」吸收,乃自行拍攝投降影片,宣誓而加入臥龍會,旋即提供軍中資料,用以獲取「GUCCI」陸續支付之賄賂報酬。其間,亦試圖發展軍中同袍加入臥龍會,經同袍察覺有異嚴拒而未遂。
同案擔任空軍通信中士的被告黃嫌,為牟取不法賄賂報酬,亦經潘嫌及「kevin」發展而加入「臥龍會」後,除自拍投降影片傳送給「kevin」而獲得報酬外,於任職期間亦多次傳送屬於軍事機密予大陸地區人士。
檢方指出,本案起訴被告方嫌、黃嫌、潘嫌3人分別觸犯國家安全法第7條第1項及第4項為大陸地區派遣之人發展組織既、未遂罪、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同條例第11條第1項對於公務員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陸海空軍刑法第20條、21條交付職務上所持有之關於中華民國軍事上應祕密之文書罪、國家機密保護法第32條第2項交付國家機密於大陸地區派遣之人等罪。渠等罪嫌重大,且所犯為重罪,被告3人均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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