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丙喜專欄】誰在爭取台灣媒體權益?

【黃丙喜專欄】誰在爭取台灣媒體權益?
【黃丙喜專欄】誰在爭取台灣媒體權益?

黃丙喜/國家公益發展協進會榮譽會長

2026開春了,對台灣新聞媒體業來說,去年卻是寒冬,而在可預見的未來,如果《媒體議價法》仍然在數位部、文化部和NCC等政府相關機構間擺盪,她們的前景依舊會像美國極限攀岩好手Alex Honnold在台北101的生死直播:台灣被看見,荷包卻被Netflix收走。

台灣新聞媒體辛苦產製內容被meta、google等跨國平台廉價使用,刮走每年約600億的廣告費,嚴重壓縮業者的生存空間。台灣新聞產學界、專業團體與學生等逾百人去年串聯發起「拒絕平台剝削、搶救新聞產業」連署聲明,呼籲政府正視平台挪用媒體內容、不當取利的結構性問題,透過立法強制議價與設立新聞基金雙軌方式,為新聞與民主尋求出路。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為此舉行「媒體議價制度立法」公聽會。在野立委王鸿薇、張啟楷和羅志强等認為迫在眉睫,數發部卻是標準官話,強調堅定支持「新聞有價」,卻推說著作鄰接權與強制議價權的相關立法面臨不同機會、風險與挑戰,考量國際情勢變動、AI新興科技應用,以及非主流媒體的普及等挑戰,將跨部會共同研議相關措施,增進多元媒體環境。

要蘋果,給芭樂

「數發部另闢舞台,建立付費平台,向台灣讀者收費,協助跨國平台規避商業責任。」政大新聞傳播學院退休教授鄭自隆抨擊:「數發部劃錯了重點,內容業者要的是蘋果,官方卻塞給芭樂,離譜至極。」

鄭自隆提問:數發部在法案審查前以關稅為認為時機不對,關稅公布後又明確拒絕該法案,請問數發部是受了什麼壓力,才會做出如此出爾反爾、失信於國人的決定?

維護媒體產業的合理分潤,本來就是政府的責任。近年大型跨國數位平台將媒體新聞內容無償轉載,並從中獲取巨大廣告收益;加上人工智慧快速發展,媒體內容更容易被轉載,產業受到更巨大挑戰,也侵害新聞工作者勞動成果。這樣不公平的剝削,政府豈能顧左右而言它!

被看見,數鈔票

「徒手登上 101,誰站在鏡頭後?」杜聖聰說:「如果從傳播政治經濟學的角度發問,這場秀真正放大的,是哪家平台的權力?哪個資本的流量?以及這是一條什麼樣的全球資金流?  」

把鏡頭拉回台灣媒體的錢包。根據 Media Partners Asia 資料,去年台灣 SVOD 產值粗估為 200 億台幣,而Netflix 一年從台灣收到的訂閱金約140–160 億元。台灣本地新聞台辛苦搶廣告、戲劇製作公司為預算斤斤計較的同時,我們為什麼每年默默把上百億訂閱費,固定穩定匯給一個總部遠在海外的串流平台?

「台灣被看見」當然是好事,但誰有權決定台灣被如何看見?誰擁有畫面、品牌與版權?誰可以把這段直播重剪成下一個宣傳短片,拿去賣下一波訂閱或廣告?杜聖聰一連串的問題說出了台灣媒體業埋在心中的痛:符號的主導權與內容的變現權,基本上都握在跨國平台而不在台灣本地手上。

華郵裁,冬更寒

被全球視為媒體標竿的《華盛頓郵報》春節前無預期地裁員三分之一,當AI 改寫資訊入口,媒體內容被當成訓練語料卻未獲分潤;平台決定能見度,媒體被迫向演算法投降。台灣新聞界也正遭遇同樣的困境。

中正大學傳播系教授羅世宏感嘆,新聞不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它靠的是紮紮實實的時間與人力投資,靠的是一整套願意「挑戰權力」的日常新聞編採實踐。真正的民主防衛,必須將媒體視為與水電同樣重要的「基礎設施」,而不是放任其在自由市場中自生自滅。

台灣媒體需要趕緊建立制度性防線。首先是所有權揭露機制,讓公眾看清媒體背後的金主與利益關係;其次,推動新聞著作權保護及數位平台分潤機制,確保媒體內容在數位生態中獲得對等報酬;最後,建立韌性的本地新聞業支持系統。

如果我們不保護新聞業,新聞業就無法保護我們。如果我們容忍權力與資本肆意扼殺新聞媒體的自由靈魂,最終窒息的將是我們引以為傲的自由及民主。學者們的呼聲,賴政府和立法院都聽到了嗎?

【以上言論為第三人投書,不代表本刊立場,讀者請本於客觀事證自行評價】

照片來源:unsplash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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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be
Hibe
5 hour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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