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4-1】當國民法官遇上柔性司法 結果出乎意料

【國民法官4-1】當國民法官遇上柔性司法 結果出乎意料
【國民法官4-1】當國民法官遇上柔性司法 結果出乎意料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過往傳統的訴訟程序當中不管是檢察官、警察,調查的證據通常是集中在犯罪事實上面,感覺不乏冰冷,自從國民法官新制上路,各地檢察署落實「一路相伴」政策,檢察官與被害人、家屬間的互動,大幅改變了以往的印象,台中地檢署公訴組檢察官張凱傑以他蒞庭的「神岡桶屍案」分享過程中與家屬的「同理心」,甚至在宣判當天公訴團隊都與家屬一同落淚。

這起桶屍案的陳姓死者是在108年3月失蹤,警方並於111年10月26日上午11時50分許,接獲民眾報案而在神岡廠房,發現遭水泥封蓋之陳姓死者屍體。

檢警調查,蔡女與陳姓死者相識交往,於106年間分手後復合,其後在台中市同居;蔡女在交往期間陸續借貸總計157萬元,陳、蔡2人屢因還款、交友問題而發生爭執,蔡女因此萌生報復、解決債務之意。

蔡女在108年3月將陳男以鈍、銳器重擊頭、胸部以外之不詳方式殺害。為了棄屍,於於108年3月14日承租神岡廠房,並於3月16日購買水泥攪拌器、普力桶等物品,將陳男將屍體放入上開普力桶,再以水泥漿覆蓋封住該屍體。

死者之陳屍地點廠房,是在108年間,由被告蔡姓女子所承租,且於當時蔡女有購買打漿電鑽、防水滲透之保潔墊、透明大塑膠袋等物,核與死者遭棄屍相關物品相符;且被告於死者失蹤之後,有陸續盜用死者的行動電話,並以死者之LINE 帳號傳送訊息給死者的女兒及偽簽死者的簽名偽造雙方債務糾紛達成和解之私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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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這件家暴殺人案符合國民法官法的規範,也就成為台中地院國民法官審理的第3件案件,但是難度卻遠大於其他國民法官案件。

這起案件最大的難度在於死者屍體是在111年廠房的二房東整理廠房時發現,離案發時間足有3年之久,除了被告從頭到尾都矢口否認外,證據又非常非常的間接。張凱傑說,在國民法官法庭長達4天的審理的過程當中,退庭後回到辦公室,發現法袍裡面都濕透了。

由於「一路相伴」政策,張凱傑說,公訴團隊始終陪伴著被害人家屬,傾聽家屬的心境、他們的困境,在一路相伴下,公訴團隊感同身受家屬失去這一個家人的一個難以割捨的情懷。

張凱傑表示,公訴團隊於是發展出了三大方針,首先是「Active生動」,在國民法官法庭是起訴狀一本,職業法官跟國民法官原來都沒有看過卷證,所以要一種生動跟活潑的方式進入到法庭去呈現,讓他們用最減輕負擔的方式去理解整個案件。

其次是「Real真實原則」。張凱傑說,要用最真實的證據跟最貼近事實的證據呈現到法庭當中。這部分就凸顯了「司法史上最珍貴的一張自拍照」,劉姓證人4月2日在印尼峇里島的自拍照中墨鏡反射出被告的身影,劉姓證人其他自拍剛好有飛機航班看板,證明被告是以死者手機發訊給死者的女兒,是被告殺害死者後,為避免犯行被死者家屬發現,隱瞞死者去向的行為。

最後是「Touching有感」,讓國民法官真切的感受到被害家屬在這一段的過程,訴訟過程的煎熬,失去家屬的一個傷痛。

張凱傑說,過程中公訴團隊完全理解家屬的憤怒、緊張、不捨與恐懼。家屬擔憂辯護律師太強勢,法官跟國民法官就相信被告所講的話,死者遺孀心中放不下的憤怒,擔心被害人家屬在法庭的聲音如同落入深井的錢幣不被聽見。

張凱傑表示,克服了種種難題,當宣判的那天,公訴團隊與家屬都抱著非常緊張的心情,當法警說宣判請起立時,他的手甚至一直不由自主在發抖,直到審判長宣判被告判刑27年6月,檢察官與家屬都流下眼淚,努力最奮戰的戰友們全都哭成一塊,每一個人的努力、付出都得到了成果。

張凱傑感慨的說,努力被人民肯定是所有檢察官的職責,檢察官的天職是在實現正義,獲得人民肯定是對檢察官們繼續下去最大最大的一個鼓舞,今年起國民法官的案件適用將會擴大到10年以上重罪,這對檢察官的說服能力及工作負擔將會是一大挑戰,但是他相信在這2年所打下的堅實的基礎之上,一定可以繼續為了台灣的司法努力奮戰。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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