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國民法官制度上路後,許多國民法官面對最大的難題,便是如何進行量刑判斷,相較於職業法官仰賴經驗與法條,國民法官往往缺乏對「刑度」的真實感受,而被害人的生命故事,讓司法量刑不再只是冷冰冰的數據,而是展現人性與理解的溫度,新北地檢署公訴組檢察官郭智安就用一份臭豆腐,讓國民法官深刻感受事件帶來的生命重量。
111年2月8日下午6時50分,新北市鶯歌區大湖路760號前發生一起酒駕肇逃的死亡車禍,肇事的趙姓男子經警方調閱監視錄影畫面,循線查獲;由於國民法官法在112年1月1日正式施行,這件死亡車禍案符合國民參審要件,成了新北地方法院首件「國審字」的國民法官案件,郭智安則是負責蒞庭論告的檢察官。
為了因應國民法官法庭與傳統訴訟的不同,新北地檢署成立了一個專責團隊,檢察事務官會去找被害人的家屬到地檢署來算是聊聊天,聊天的目的主要是讓被害人家屬去說明被害人生前是個怎樣的人、被害人對家人的感情怎麼樣,被害人離世之後家人造成了怎麼樣的影響,讓被害人家屬可以盡量的暢所欲言。

郭智安說,很多被害人家屬在乎的其實是「自己的感受有沒有被理解到」、「有沒有反應在量刑當中」;經由與被害人家屬的懇談,郭智安很清楚的知道石姓被害人是做綁鐵的,一天約3000元,一個月大約工作10天,被害人與其妻相處和睦,當天被害人就是要去買其妻最愛吃的臭豆腐才發生了憾事,被害人曾向其妻表示要帶妻子去環島旅行,被害人的兒子曾向被害人表示,希望考上飛機維修科之學校,之後其子順利考上了,但被害人卻已往生,其妻與子均悲痛欲絕。
法庭上,郭智安用一張車禍現場翻覆的臭豆腐照片,感性告訴國民法官,被害人的妻子很愛吃臭豆腐,所以他特地騎車出門去買,沒想到臭豆腐買到了,人卻再也沒有辦法回來,一個活生生的家庭 就這樣支離破碎。

這樣的論告不但讓國民法官去同理這樣子的感受,也讓肇事的趙男見到被害人家屬的筆錄後深感自責,除強制險200萬元,還將自己名下唯一的一棟價值700萬的房子過戶給被害人家屬,再按月給付租金給被害人家屬租住原房屋努力來達成和解,彌補自己犯下的錯誤,被害人家屬也諒見,審理時多次表達因趙男有積極與誠意處理民事賠償事宜,且被告與其簽立要賠償700萬元之和解文件,並已賠償其127萬元,替趙男求情,也成為首件國民法官修復式司法案例。
郭智安說,在國民法官法上路前,辦過很多模擬的時候,發現的一個現象,就是這些國民法官在受訪的時候紛紛表示他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量刑,因為卷內的資料全部都是關於到底犯什麼罪、受什麼樣的損害,沒有關於被害人的人生故事,他們沒有素材。
郭智安強調,經由被害人故事的敘事,讓國民法官可以吸收到關於案件的來龍去脈的資訊,把國民法官的法感情引進到冰冷的法庭之中,做出更合理更客觀的量刑判斷,達成部長鄭銘謙「溫暖有感的柔性司法」的目標。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法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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