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一向問政犀利的無黨籍立法委員高金素梅,遭控涉嫌長期以人頭詐領助理費,並在上屆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時提供陸製防疫物資,並詐領某協會補助款,經台北地檢署於10日指揮調查局國安站約談到案,移送北檢後因身體不適,諭令限制出境出海後請回;北檢今(13)日再次傳喚高金素梅,庭訊3小時後諭令以100萬元交保,高金離開北檢時表示,對於賴清德政府的政治目的,不會屈服。
高金素梅今天穿著白色長袖T恤、灰色長褲,神情顯得精神奕奕,氣色遠比11日凌晨離開北檢時好上許多。
庭訊結束後,高金素梅簡短表示,她要對她的族人還有愛她、關心她,以及立法院的同事們說聲抱歉,讓你們擔心了。她希望台灣能夠和平、人民能夠幸福、她更祈願我的祖靈能夠保佑這塊美麗的寶島。
高金強調,對於賴清德政府的政治目的,她不會屈服,因為這是她的責任。希望大家過上一個好年,「馬上幸福」謝謝。高金素梅隨即上車離開。
北檢是10日指揮調查局國家安全維護工作站兵分30路搜索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及張姓助理等人住處、國會辦公室,約談高金素梅及助理張俊傑、屏東縣議員越秋女、台東縣議員陳政宗、花蓮縣議員簡智隆共18人。
北檢表示,高金素梅及其張姓助理等人因疑涉嫌詐領助理費、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及詐領某協會補助款等案件,承辦主任檢 察官、檢察官於今日指揮國安站調查官,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搜索該委員住所、國會辦公室及案關人員之住居所等共30處,並通知高金素梅、張姓助理及相關人員等共18人到案說明,目前持續調查釐清中。檢察官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助理張俊傑,其他12人交保。
台北地院則認為被告張俊傑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之公務員詐取財物罪,刑法第214條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及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之加重詐欺罪、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刑法第215、216條之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洗錢防制法第19條之洗錢罪,已達犯罪嫌疑重大之程度。
本案共犯間之犯意聯絡、行為分擔為何等重要事實,均尚有未明,有待檢察官釐清。有相當理由足認被告有勾串共犯之虞。
考量本案具體犯罪情形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甚鉅。而本案犯行期間非短、距今已有相當時日,共犯間之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仍多有未明之處,案情晦暗的危險性仍高。綜上,堪認本案不予羈押對國家刑罰權之傷害,應大於羈押對其權利之侵害而符合衡平性原則。有羈押被告及禁止接見、通信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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