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議簿被害人不能看 吳宗憲轟荒謬、提案修法裁判確定可聲請閱覽

評議簿被害人不能看 吳宗憲轟荒謬、提案修法裁判確定可聲請閱覽
評議簿被害人不能看 吳宗憲轟荒謬、提案修法裁判確定可聲請閱覽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邱璽臣/台北報導

立委吳宗憲今(30)日表示,已於本會期司法法制委員會最後一天提出修法提案,主張在刑事裁判確定後,讓被害人也能聲請閱覽法院「評議簿」,該案已獲得朝野共識,不分黨派支持,順利送出委員會。

吳宗憲說明,所謂評議簿,就是法官判決的投票紀錄,即記錄每一位法官於合議庭中,就案件所進行的評議與意見內容。以3個法官的合議庭為例,不同法官對量刑輕重的意見與取向,A、B法官要判死刑,但C法官要無期徒刑,這些過程會呈現在評議簿中;依現行法規定,裁判確定後,當事人可以聲請閱覽。

吳宗憲指出,在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後,死刑案件須符合「一致決」要件,評議簿成為關鍵資料;然而現行法規讓人覺得諷刺的是,死刑犯及其辯護律師可以閱覽評議簿,作為尋求聲請非常上訴的「逃生門」,甚至曾以輔佐人身分參與訴訟者亦可依法聲請,但被害人及被害家屬卻被排除在外。

這樣的制度設計,導致加害人「能看」,被害人卻「不能看」。對此制度失衡,吳宗憲直言,最心碎的被害遺屬卻不行看的情況何其荒謬。因此,他提出修法,主張裁判確定後,被害人也能聲請閱覽評議意見;若被害人已不幸死亡,則依《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所定家屬,也應比照適用,範圍包括生命、身體或性自主權遭侵害的案件。

談及修法背景,吳宗憲提到,高雄師鐸獎女教師命案的遺屬張教授,11年來承受失去至親的巨大悲慟,多次遠從高雄北上奔走。他轉述,張教授曾被司法機關冰冷地告知「沒有必要」看評議簿,感嘆自己像被國家拋棄的孤兒。

吳宗憲向張教授致敬,感謝張教授的堅持與勇氣,以悲慟與淚水灌溉,如白玫瑰般純粹地為正義發聲,終於為所有被害人權益開拓出一畝良田,結成美好的權益果實,張教授的奔走,讓司法看見了被害家屬的眼淚。

「正義會遲到,但絕不會缺席。」吳宗憲強調,雖然本次修法提案已送出委員會,但司法改革的路還很長,仍有許多未竟之志。他將會繼續努力,守護每一個在黑暗中等待光明的家庭。

照片來源:吳宗憲 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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