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減輕醫護負擔,總統賴清德拋出醫院評鑑制度4年改6年,衛生福利部今(27)日正式公告上路,在公告114年度醫院評鑑及教學醫院評鑑合格名單的同時,宣布評鑑合格效期均由4年延長為6年,並回溯至112年受評合格醫院,而新制上路後,最快要到118年才會再有醫院評鑑,屆時也會同步實施新的醫院評鑑內容,重點將導入智慧醫療及優化醫院工作環境等。
衛福部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表示,衛福部今正式公告將醫院評鑑合格期限往後拉,拉長為6年,新制一體適用,並回溯至112年受評合格醫院,因此,最快要到118年才會再有醫院評鑑。
劉玉菁說,評鑑合格效期由4年延長為6年,只是衛福部啟動醫院評鑑制度改革的第一步,第二步就是醫院評鑑內容的調整,過去例行就有基準,她形容如同是醫院的考題,衛福部目前已規劃會扣合健康台灣深耕計畫的四大主軸。
劉玉菁指出,未來調整過後的評鑑內容,將導入智慧醫療,改善、優化醫院工作環境及教學模式,減少醫院準備評鑑負擔,衛生福利部期許醫院評鑑新制,能促使各層級醫院發揮其功能角色,落實品質管理日常化,共同使醫療體系穩健成長,永續發展。
由於總統也公開向醫界喊話,要醫界加薪。劉玉菁說,優化醫院工作環境的方法很多,待遇也會是其中一項,另外,一旦導入智慧醫療,過去各種繁瑣的文書工作將減輕,這些全部會一併考慮進去。
衛福部強調,為因應智慧科技應用與永續發展趨勢,經專家建議,醫院評鑑制度改革核心朝制定日常化監測機制,品質管理指標配合資訊化發展,轉變為日常監測,並延長評鑑合格效期,醫院不需再耗費人力準備大量評鑑相關文件,讓醫療工作重心回歸醫療服務本質,表現穩定的醫院亦可獲得更多彈性,真正落實評鑑日常化。
照片來源:CNEWS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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