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黃泰宇/台東報導
為維護綠島鄉空氣品質並守護居民及遊客健康,台東縣政府今(26)日表示,縣府於113年公告劃設「台東縣綠島鄉空氣品質維護區」,限制高污染車輛登島,並宣布自115年度1月1日起於綠島鄉全境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台東縣府提醒,主要「限制」出廠滿5年以上且未完成最近1次排氣定期檢驗合格紀錄的燃油機車進入綠島鄉,如有違反者按車種可處新台幣5百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並可按次處罰限期改善。
台東縣府表示,設立空氣品質維護區的目的是為了保護重要的環境資源、守護民眾健康,透過源頭管制移動污染源,降低廢氣排放,有助維持優良空氣品質,也為綠島觀光注入更多低碳、永續價值,同時呼應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讓環境保護與地方發展相互成就。
台東環保局說明,透過特定區域出入車輛的管理機制,不僅可提升機車定期檢驗率,更能有效減少移動污染源排放,為在地居民與遊客留下更安心的呼吸環境。也呼籲民眾配合政策、按時完成車輛保養與檢驗工作,正是守護空氣品質的重要夥伴,齊心為台東留住清新好空氣。
台東環保局補充,自113年起透過各項會議、海報、標示或告示牌等多元方式積極宣導,充分向社會大眾說明或提醒空氣品質維護區相關規定,並提醒車主進入空氣品質維護區時,應符合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規範始得進入。
環保局強調,自今年度起,出廠滿5年以上未完成最近1次排氣定期檢驗合格紀錄之燃油機車,禁止進入台東縣綠島鄉空氣品質維護區範圍,以降低島上高污染車輛行駛而排放廢氣,並提升維護台東的好品質空氣。
照片來源:台東縣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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