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新竹一名調酒師大衛(化名)2003年間邀約女員工小紫(化名)及另2名友人到租屋處飲酒聊天,直到凌晨2時多結束聚會,不過小紫事後卻控訴遭大衛利用職場權勢將她性侵得逞。全案經法官審理後發現,小紫說詞反覆,且採集到的關鍵DNA型別又與大衛不同,因此判決大衛無罪。
判決指出,大衛是新竹一家酒吧的股東兼合夥人,也是實際經營決策者,2023年間,他邀約女員工小紫、及另2名友人到租屋處飲酒,一群人喝到凌晨2點多結束。
就在聚會事後沒多久,小紫卻指控大衛利用老闆的身分對她性侵,小紫指稱,她因為害怕拒絕會丟工作,最終只能聽從指示,在2名友人離開大衛的租屋處後,她就遭2度性侵。
大衛對此則喊冤表示,小紫跟2名友人在樓下抽菸時有說有笑,並無任何異狀、也沒有求救,甚至離開後還主動返回他的租屋處,發現門打不開,還傳訊要求「等我嗎?開門啦。」
大衛強調,他所租住的地方也有其他室友,若小紫真的遭到強迫,為何沒有呼救,隔天還向他借充電器幫手機充電,離開時也一切正常,完全沒有想逃離的感覺。最重要的是,他發現小紫在跟朋友聊天時不斷說他「技術爛」、「粗魯態度差」、「要年終、仙人跳」。
而在場的同事也證稱,在租屋處聚會時,大衛與小紫就在沙發上摟抱、講悄悄話,眾人準備離開時,小紫與大衛還表現得依依不捨,沒見到小紫有做出求助的舉動。
法官審理時也發現,小紫在前往醫院驗傷採集檢體後,DNA的型別也與大衛不符。新竹地院法官認定小紫缺乏充足事證,可以證明大衛利用權勢對她強迫性行為,最終判大衛無罪。
檢方對判決不服提出上訴,小紫又表示,當天事發後有對男友說「發生什麼事」,但沒多久又在法庭上說,驗傷前曾跟男友性交,接著又改口說驗傷前未與男友性交。由於小紫說詞前後矛盾,也與證人的描述的情境不合,高等法院法官經過審理,認為上訴無理由,予以駁回,不過全案仍可上訴。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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