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秀燕腦門開3槍」、暗示張文有同夥 中檢起訴黃姓女警、張男求重刑

「盧秀燕腦門開3槍」、暗示張文有同夥 中檢起訴黃姓女警、張男求重刑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台中市警局第二分局1名黃姓女偵查佐、張姓男子,在台北捷運發生張文隨機殺人案後,竟在網路發文恐嚇公眾;黃女揚言對長官「爆頭」、要「在盧秀燕腦門開3槍」;張男則發表影射張文仍有共犯、甚至暗示後續大規模殺人計畫等言論,造成公眾不安。台中地檢署今(7)日分別依恐嚇公眾等罪嫌起訴黃女及張男,並建請法院從嚴審酌,均予以從重量刑,以昭法紀。

黃姓女警是於去年12月19日晚上6點至21日下午3點間,先在與警職同學的群組裡打出「猜猜闕○○會被誰開槍爆頭」、「好想知道誰可以一槍把闕○○打死」等語。

並在Threads標題「台中人集合囉!」,內文為「#快訊一#模仿犯?不明帳戶放話『台中新光目標50人』:張文是我兄弟」新聞截圖貼問下方,留言:「只有我可以當號召者,其他都給我去吃屎」、「不然要像我一樣去撿槍掃射才知道閉上臭嘴嗎」。

22日黃女再度發文,寫下「直接在盧秀燕腦門開3槍讓全世界來修理他」,並附上台中購物節人形立牌廣告照片,畫面中盧秀燕的看板臉部遭破壞,影射對其頭部開槍之意,恐嚇意味明確。

張男則是於去年12月20日早上7點多,在Threads上針對他人討論張文隨機殺人案的文章下留言,內容涉及「原計畫」、「大規模隨機殺人事件」、「作案時間」、「密閉空間」等具體描述。

檢察官偵查後,認定張男涉嫌以特定暱稱帳號,於社群媒體公開留言描述大規模隨機殺人計畫及相關暴力行為內容,足以使一般人產生恐懼不安。黃女則涉嫌於警職人員通訊群組及社群媒體平台,多次發表涉及槍擊特定人物、號召暴力行為等恐嚇公眾言論,內容具體明確,危害程度重大。依恐嚇公眾等罪嫌,分別起訴黃女、張男。

檢察官並認為,被告張男、黃女於重大隨機暴力事件甫發生、社會高度恐慌與公共安全信賴亟待修復之際,竟於網路及社群平台發表具體明確之恐嚇及煽惑暴力言論,足使一般公眾合理恐懼仍有後續重大攻擊發生,並易引發模仿效應,對社會安寧與公共秩序造成實質危害。

2被告之行為已明顯逾越言論自由所保障之範圍,非屬一般妨害秩序犯行,他們危險性及反社會性顯著高於常情。尤以被告黃女具警職身分,對法令之知悉程度及社會信賴程度均高於一般民眾,其言行更足動搖公權力形象,對公共安全之危害尤鉅。

綜合二被告之犯罪動機、行為態樣、所生社會影響及犯後態度,為維護公共安全、安定社會人心,並彰顯法治社會對此類行為之不可容忍,建請法院從嚴審酌,均予以從重量刑,以昭法紀。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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