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嘉義縣東石鄉某蕭姓村長與張簡姓及王姓等村民,向漁電共生案場以包圍工地、言語恐嚇及陳情抗爭等手段阻擾施工,並強索400萬元「回饋金」,還將部分取得款項捐給宮廟、慈善基金會及發展協會等,嘉義地檢署偵查後,今(6)日依恐嚇取財罪嫌,起訴蕭姓村長及4位村民。
檢方起訴指出,南良國際公司旗下的真愛綠能公司, 112年10月間在東石鄉三家村興建室內型漁電共生太陽光電案場(東二案場),工程裝置容量1998kW、工程面積達11616平方公尺、工程總預算約新台幣1億2000萬元。
蕭姓村長、與綽號「伍佰」張簡姓男子、綽號「阿保」的王姓男子、綽號「黑淵」的蔡姓男子、柯姓男子等5人,11月間先後2次到工地質疑工程影響魚塭水位、開工前未與地方溝通。
張簡姓男子並在場以「叫你們不要做,你們還做,你相不相信,我會將你的車推到魚塭裡」等語恐嚇杜姓監工,使杜姓監工及現場施工人員均心生畏懼,迫使停止施工導致工程延宕。
隨後,蕭姓村長於112年12月4日主動聯繫真愛公司黃姓總經理,表示願牽線施工方與前開地方抗爭人士協調,經黃某同意後,由蕭某陪同前往協調,現場由張簡男、王男及柯姓男子3人出面協調,其中張簡表示是否有編列工程金額5%至6%回饋金或敦親睦鄰費用,若未支付該款項,工程就無法進行,並稱可以居中當橋樑,讓案場可以順利進行,惟黃姓總經理當場未表同意。
直到112年12月初,王男等人再次進行協調,強調要賠償漁民損失及支付地方回饋金方能施工,但是真愛公司仍未同意支付款項換取繼續施工。王男等人見真愛公司遲不配合支付回饋金,故由蔡男於112年12 月19日製作陳情書,並由蕭姓村長及村民簽名後,持向嘉義縣東石鄉公所陳情,宣稱「自開工以來施工單位罔顧周邊魚塭養殖生計,任由施工人員隨意開伐」,據以投訴東二案 場違法施工,並前往案場周邊吊掛「抗議漁電施工擾民養殖漁民損失慘重」白布條攔,以迫使真愛公司妥協。
由於東二案場因屢次遭抗爭導致工程延宕,真愛公司等業主於是商請遭槍擊身亡的台南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南面協調,同意交付現金400萬元回饋金,王男拿100萬元,剩餘300萬元有45萬元以廠商名義捐給在地宮廟、發展協會,以掩人耳目,其餘款項由張簡、蔡男、柯男及蕭姓村長等人朋分。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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