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去年12月25日聖誕節當天,何姓男子先是在苗栗市街頭持鐮刀攻擊路人,隨後又轉往超商持刀恐嚇店員,警方迅速到場壓制逮人,苗栗地檢署今(5)日依恐嚇危害於安全罪嫌將何男起訴。
這起駭人的攻擊事件發生在12月25日下午4時55分許,何男先是不明原因在苗栗市源林街持鐮刀攻擊一名婦人,造成對方左側腰部頓挫傷。婦人隨即送醫治療,所幸傷勢並無大礙。
何男犯案後徒步離開現場,並於5時2分許前往為公路上一家超商,持刀作勢攻擊櫃檯店員,現場一度相當驚險。幸好店員即時閃避,未遭波及,並迅速報警求助。
北苗派出所獲報,趕緊派員到場,迅速壓制何男並將他戒護就醫,帶回派出所後,通報心理健康中心指派社工協助,全案依傷害、恐嚇罪嫌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防範危害公眾攻擊應變小組」檢察官呂宜臻偵訊後,認何男涉犯傷害、恐嚇危害於安全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為有反覆實行同一犯罪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檢察官根據警方移送事證調查後,今天依犯刑法第277條第1項傷害罪、同法第305條恐嚇危害於安全罪嫌,提起公訴。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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