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知名餐飲集團「茗香園冰室」、「東引快刀手」的羅姓實際負責人及黃姓會計等人,涉嫌以茗香園冰室餐廳名義承租辦公室為據點,架設第三方支付平台「HERO PAY」,成立洗錢水房「豪杰」公司、博奕網站「RICH11」,4年間協助日本、大陸、印度3國博弈集團洗錢306億多元,獲利3億1385萬多元,台北地檢署今(5)日依組織犯罪、以網際網路賭博、洗錢等罪嫌,起羅某及35名共犯,其中羅某被具體求刑9年6月,其餘共犯則分別被求刑5到6年以上不等徒刑。
檢方起訴,羅某為替賭博網站掩飾、隱匿不法資金去向以牟利,自109年8月某日起,出資購得支付平台系統原始碼,並招募黃姓、許姓、蕭姓等技術人員負責介接支付平台系統與中國、日本及印度等地區之博弈網站,及維護系統之運行。
羅某再招募黃女擔任財務及秘書;羅某翔另以其所經營之「茗香園冰室」餐廳名義承租辦公室為據點,裝設各項設備,並與第三方支付業者、人頭帳戶收款業者及博弈網站業者簽署代收、代付等對接文件,並取得金鑰完成對接,完成架設HEROPAY洗錢跳板系統之第四方支付及「MATCHPAY」第三方支付之洗錢機房即俗稱「水房」的豪杰公司,並依對接地區及經營項目之不同,代收付業務部分區分為中國、日本、印度3部門。
豪杰公司另於111年6月間增設賭博營運機房部門,以經營百家樂、老虎機、體育等賭博賽事之賭博網站「RICH11」。並由陳姓被告等30陸續加入豪杰公司擔任員工,其中陳姓、游姓被告分別擔任「RICH11」、中國部門之主管。
羅某等人即透過「HEROPAY」系統協助豪杰公司經營之「RICH11」賭博網站其他特定博奕業者收款。當賭客在「RICH11」及境外博弈網站申請入金時,由 「HEROPAY」系統於接受訂單後,將包含欲收款之金額及欲匯入之帳戶的該筆訂單下發予上游第三方支付業者或人頭帳戶收款業者。
當上游第三方支付業者或人頭帳戶收款業者收受款項後,隨即由人頭戶使用人的「跑分員」或其上線將該款項匯集至虛擬貨幣電子錢包內或指定之國內外帳戶,再向「HEROPAY」系統傳送交易成功與否之訊息,「HEROPAY」系統再向 「RICH11」、其他博弈網站業者回傳上分訊息,確認該筆款項是否成功收受。
豪杰公司於110年7月至114年9月9日間,以這種方式經營「RICH11」賭博網站及為其他非法博奕網站代收代付之方式洗錢,洗錢金額總計達306億9489萬9325元,所得不法利益則作為羅某之個人獲利、豪杰公司營運之資金,及羅某擔任實際負責人、黃女擔任名義負責人之「東引快刀手」餐廳之備援資金。
檢察官起訴羅某等35人,並認為羅某等35人所為不僅存有隱匿、掩飾不法金流背後犯罪行為之潛在危險,使該等背後犯罪之行為人因可藉此取得高額犯罪所得而對犯罪更加有恃無恐,更嚴重破壞金融秩序及穩定,亦阻礙防制洗錢體系之健全與透明金流軌跡之建置,況本案洗錢規模高達306億9489萬9325元,影響金融秩序之程度甚鉅,堪認被告羅某等35人犯罪情節嚴重。
檢察官審酌羅某於109年8月發起豪杰公司協助非法博奕網站洗錢,後更進一步成立「RICH11」賭博網站,其於110年7月至114年9月9日以豪杰公司名義為「RICH11」賭博網站及其他非法博奕網站代收代付之洗錢金額總計達306億9489萬9325元,所涉金額龐大,且被告羅某經營時間極長,獲利達3億1385萬4889元,且至今仍隱瞞豪杰公司其餘出資之股東資訊,酌以其於偵訊中坦承犯行,請量處有期徒刑9年6月以上之刑。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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