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在彰化縣內某醫院擔任外包照服員的阿強(化名)愛慕院內工作的女子小芬(化名),竟開啟「死纏爛打」模式瘋狂騷擾小芬,不堪其擾的小芬報警,並經警方核發書面告誡,阿強竟宣稱告誡書是與小芬的「結婚證書」,抓狂的小芬只好提告,彰化地院依跟蹤騷擾罪判處阿強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禁止對小芬為任何不法侵害行為及跟蹤騷擾行為。
阿強是彰化縣內某醫院的外包照服員,因愛慕小芬,並希望在該醫院謀職,於是自今年7月2日到8月4日間,多次透過通訊軟體MESSENGER傳送求職及示愛訊息經小芬,其間阿強在7月15日17時5分,經警方核發書面告誡,不料,阿強竟宣稱該書面告誡即是他與小芬的「結婚證書」。
阿強再於7月17日8時22分、7月23日8時3分、7月25日某時、7月27日23時20分、7月28日2時30分,藉口求職或送東西,跑到小芬的工作單位,又於7月28日8時許,在醫院外交通車站牌處等候,因未遇小芬,又上樓到小芬的工作單位,向小芬的同事表示欲向小芬求婚,還請同事轉交戒指給小芬。
當天下午4時,阿強又再度前往小芬之工作單位欲向小芬求婚,惟均未遇小芬,之後阿強仍於7月31日19時23分、20時24分,無故跑到小芬的工作單位走動。小芬對阿強的舉動沒有驚喜,只有驚嚇,心生畏怖,影響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於是提告。
法官審認,阿強與小芬前為同一職場同事,無視小芬之畏懼、擔心,對小芬反覆、持續為本件跟蹤騷擾行為,致小芬心生畏怖,足以影響告訴人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承受無端之恐懼、壓力,所為顯有未洽,因此判處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但是,阿強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因一時失慮,偶罹刑典,犯後坦承犯行,經此偵、審程序及刑之宣告後,應知所警惕,因此宣告緩刑2年。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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