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2女遭判12年 惡男出獄死性不改又對女同事下手

性侵2女遭判12年 惡男出獄死性不改又對女同事下手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今年5月4日下午,台南市一名陳姓男子趁女同事花花(化名)獨自在公司值勤時,突然闖入她的公司宿舍,然後以暴力性侵花花,陳男甚至恐嚇「敢出聲就殺死妳。」檢警查出,陳男並非首次犯下性侵案,他過去就曾連續性侵2名女子,遭判12年徒刑,沒想到出獄後竟死性不改。全案經台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陳男惡性重大,依「侵入住宅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但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今年5月4日下午,陳男駕車前往公司,發現正在值班的花花只有獨自一人,就直接闖入她居住的宿舍房間欲加以侵犯,花花不斷反抗,遭到陳男推倒在地,接著就撕毀她的衣物;過程中,陳男還多次毆打花花臉部,並恐嚇「敢出聲就殺死妳」,最後以暴力與死亡威脅性侵得逞。

花花報警後,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並比對DNA後,迅速鎖定陳男犯案,而警方也查出,陳男並非首次犯下性侵案,他過去曾在假釋期間連續侵入住宅對2名女子性侵,遭判刑12年,2018年才服刑期滿出獄,結果他出獄後卻死性不改,又對女同事下手。

法院審理時,陳男坦承犯行,辯護人還請求依「情堪憫恕」減刑,但法官認為陳男前科累累、再犯相同類型重罪,自我約束力明顯不足,且僅口頭表示和解意願,實際上未對被害人作出任何賠償,最終裁定從重量刑。

法官指出,宿舍屬於花花日常起居的私密空間,依法認定為「住宅」,陳男侵入後施以性侵,對花花身心造成長期且難以抹滅的傷害,已嚴重侵害性自主權與居住安全,因此判處10年有期徒刑,不過仍可上訴。

照片來源:示意圖。《視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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