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台北報導
前政務委員張景森,今(23)日接受《CNEWS匯流新聞網》政論節目《中午來開匯》主持人黃光芹專訪時表示,當立法院的《憲訴法》修法導致憲法法庭面臨癱瘓風險時,大法官基於守護《憲法》的最高義務,擁有採取非常手段自救的權利。張景森強調,解決憲政僵局的實質目的應優先於法律程序的形式規範,雖然程序爭議與投票門檻的正當性受到質疑,但他認為應避免國家陷入無裁判狀態才是當務之急,「在政治力介入導致功能停擺時,司法體系如何平衡法律規則與憲政完整性的衝突」。
張景森指出,大法官是守護《憲法》的最後防線,當《憲法》面臨可能受損的實際狀況時,就具有自救的必要性,因為憲法法庭若因法律修正而無法運作,將引發嚴重的憲政危機並侵害人民權益。他並以消防隊滅火舉例,滅火的時候對在自身失火或受限於「須達特定人數才能出動」的規則時,應以救火為優先,否則消防隊存在目的就不存在,城市安全就會出現問題。
張景森強調,雖然立法權應受尊重,但若法律本身會造成憲政機關固定性的癱瘓與國家混亂,該法律即屬違憲,大法官可基於《憲法》賦予的權限進行裁決以重啟運作,「法律層次的目的應是為了促成《憲法》的正常運作而非導致停擺」。因此他認為,在「程序正義」與「維護《憲法》目的」發生衝突時,應優先確保《憲法》的完整性。
張景森提到,違憲立法造成的癱瘓後果遠比程序上的爭議更為嚴重,因為國家不可一日沒有裁判者來解決衝突,大法官參與會議是義務而非權利,對於長期迴避或因政治因素無法補足的人額,不應成為限制《憲法》法庭發揮守護功能的枷鎖。他說,大法官當下做法雖屬非常手段,卻能解開憲政僵局、確保國家秩序恢復正常的必要途徑,「這好比一群裁判在比賽進行中,發現規則本身正導致比賽被迫中止且引發騷亂時,他們必須先排除該障礙,才能讓比賽回歸秩序」。
張景森表示,憲法法庭與大法官在憲政體系中擔任守護《憲法》的最後防線關鍵角色,當憲政體系面臨損毀風險且無其他救濟管道時,大法官負有維護《憲法》完整性的責任,就如同社會衝突中的滅火隊,負責平息立法與行政機關間的糾紛,並將國家導回秩序。他說,「大法官的職責不僅是解釋法律,更是要在憲政機關因法律修正或缺額而面臨癱瘓時進行『自救』,以確保國家不會因缺乏裁判而陷入混亂,進而侵害人民權益。」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影音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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