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炒房、真吸金 國磐資產負責人遭訴銀行法

假炒房、真吸金 國磐資產負責人遭訴銀行法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國磐資產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秦姓負責人以炒房為餌,佯稱每年可賺逾9%高收益,吸引1223名被害人「投資」,違法吸金7.9億元,高雄地檢署偵查後,依違反銀行法等罪起訴,並向法院請求重判17年徒刑、併科罰金5000萬元。

刑事警察局南部打擊中心接獲去年10月間接獲情資,指國磐資產以借貸名義向民眾吸收資金、投資購買不動產,並以高於銀行定存的利率作為報酬,投入金額愈高,配發利息愈高,最高年利率可達9.5%。為取得犯罪事證,南打中心幹員臥底喬裝成投資民眾潛入蒐證,一舉破獲這個吸金集團。

檢方指出,秦姓被告等人,明知國磐公司未經核准,經營銀行收受存款業務,共同基於違反銀行法之犯意聯絡,於108年1月1日起至114年8月4日止,以國磐公司名義,設計並推出「小資金猴運」等等借貸方案內容,約定給付顯不相當之利息,由招攬業務人員以保險業務行銷模式,對外宣傳招攬不特定人出資加入上開借貸方案,總計招攬1223位借款人,總金額達7億9852萬7350元。

檢察官偵查終結,認秦姓被告等人,係犯違反銀行法29條、第29條之1罪嫌,並建請法院就秦姓被告從重判處有期徒刑17年,併科罰金5000萬。此外,檢察官已向法院聲請扣押犯罪所得1億5251萬4221元,包括銀行帳戶餘額共約213萬元、持有之公司股份3168萬元,及價值1億1590萬元之不動產15筆。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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