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桃園市蘆竹區某砂石業者利用深夜非法繞流排放含有重金屬等有害健康物質之泥漿廢污水,沿灌溉渠道流入海洋,戕害河川及海洋生態,桃園地檢署發動偵查,查扣機具、車輛31台、及金融帳戶存款共計5443萬1911元,今(16)日偵查終結,依涉犯廢棄物清理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罪嫌,起訴劉姓業者等24人及2家公司,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沒收12億餘元之不法所得。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北區環境管理中心及環管署 中區中心自109年10月起,在台61線24K海岸線進行污染調查時,發現在桃園市蘆竹區某砂石業公司僅領有廢水貯留許可,卻利用深夜時段繞流排放含有害健康物質之高濃度泥漿廢水,隨即架設監控設備並進行採樣,並報請桃園地檢署指揮偵辦。
經長期監控及調查後發現,劉姓業者等人自109年10月起,逕將該公司從事土石加工業務過程中產生含有重金屬等有害健康物質之廢污水及非法向某運輸業者收取之收受高含水率廢泥漿,沿該公司私自裝設之暗管,繞流排放至廠外溝渠, 並順著溝渠將泥漿廢污水排至下游出海口。
運輸公司的曾姓負責人等為牟取非法清除處理營建剩餘土石方鉅額利益,於112 年10月至114年7月間,自台北市及新北市公共及民間工程建案載收連續壁皂土並載運至劉姓業者的砂石公司傾倒處理。

專案小組經長期蒐證,多次動員人力在砂石公司廠外監控未果,於114年8月17日晚間,檢察官再率同專案小組在廠外埋伏監控守候,最終於同日晚間11時許,查得該公司正在排放廢污水,旋即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進入砂石公司執行搜索,當場查獲該公司於夜間非法排放廢污水,後續再執行3波搜索,陸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劉姓業者等13人獲准,並查扣機具、車輛31台及金融帳戶存款共計5443萬1911元。
檢察官偵結起訴劉男等24人及2家公司,並認為劉男等人已長達5年期間使用暗管偷排大量含有重金屬等有害健康物質之污泥及廢水至廠外,完全無視政府對環境保護之政策宣導及國人對於環境愛護之苦心,將原本企業應支出之成本轉嫁社會民眾,且他們排放之廢污水沿灌溉渠道流入海洋,戕害河川及海洋生態,影響民眾健康,對於河川水質、生態保育、環境衛生及國民健康之危害均屬非輕,請求法院從重量刑,並聲請沒收不法所得新台幣12億餘元之不法所得。
桃檢表示,環保犯罪之查緝實屬不易,若非聯合檢、警、調、環等不同領域之專業機關,長期投入心力契而不捨進行蒐證及監控,當無法順利查獲,打擊環保犯罪。呼籲民眾見有不法環保犯罪,請踴躍檢舉。桃檢會持續與執法機關緊密合作, 共同守護台灣美好環境。
照片來源:桃園地檢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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