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鵝公路太陽能光電場不法 鍾嘉村移審仍裁定羈押

屏鵝公路太陽能光電場不法 鍾嘉村移審仍裁定羈押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三地集團創辦人鍾嘉村涉嫌與開陽能源董事長蔡宗融以虛偽委任開發契約的方式侵吞土地開發費,並編列開陽公司的不實財報、另以層層轉包方式與毅城營造郭姓負責人合謀,以回扣方侵占水保契約工程款,今(8)日被高雄地檢署起訴並被求刑18年,偵查中被裁定羈押禁見的鍾嘉村移審高雄地院,合議審理後,仍裁定鍾嘉村有羈押之必要,應予羇押。雄院裁定指出,被告鍾嘉村經訊問後,雖否認部分犯罪事實,然本件有起訴書所載之證據可證,且被告涉犯罪嫌,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逃亡之虞,非予羈押,恐難審判執行,有羈押之必要,應予羇押。

高雄地檢署10月3日指揮調查局台南市調處搜索三地集團與開陽能源,並將鍾嘉村及開陽能源負責人蔡宗融及公司多名董事,檢察官聲請羈押鍾嘉村、蔡宗融,經高雄地院裁定鍾嘉村以2000萬元交保,蔡宗融無保請回;檢方提起抗告並經高雄高分院發回,雄院10月9日下午開庭後,更裁鍾嘉村羈押禁見,蔡宗融200萬元交保。

雄院裁定認為,鍾嘉村為北基公司、尚發公司、合豐公司之實際負責人,對該等員工有實質影響力,有事實足認被告有勾串證人、湮滅證據之虞,有羈押之原因。且本案涉及金額龐大,部分款項流向不明,非予羈押顯然進行追訴審判,有羈押之必要,應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鐘嘉村提起抗告,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為原審認事用法並無不當,駁回抗告。

鍾嘉村自10月9日被裁定羈押禁見迄今,雄檢起訴移審法院後,合議庭仍審酌鍾嘉村有羈押必要,裁定繼續羈押。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更多CNEWS匯流新聞網報導》

連檢啟動預警中心機制 查獲馬防部士官兵銀行帳戶售詐團

屏鵝公路太陽能光電場不法 鍾嘉村遭訴特別背信求刑18年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

guest
0 留言
Inline Feedbacks
View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