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商店員偷吃泡麵喝拿鐵+抽菸未付243元 店長抓包提告要賠12萬

超商店員偷吃泡麵喝拿鐵+抽菸未付243元 店長抓包提告要賠12萬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台南一名超商店員阿富(化名),去年8月間利用職務之便,拿取店內一碗泡麵、拿鐵1杯、香菸1包享用,總共243元,但他沒有付錢,直到店長清點貨品時發現短缺,調出錄影監視畫面才讓事情曝光,將阿富告上法院。全案經台南地院法官審理,依業務侵占罪判處阿富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

判決指出,阿富在台南一家超商擔任店員,表現正常,不過去年8月間某日半夜店內沒有客人,他因肚子餓,就隨意拿了貨架上的一碗泡麵果腹,還喝了一杯拿鐵、再拿了1包香菸,但他卻沒有付錢。

直到店長清點貨品時發現商品有短缺,調閱監視器錄影畫面,才發現阿富所為,店長也立刻報警,阿富到案後也坦承,還表示這不是他第一次這樣做,之前有一次也是因為沒有錢,曾經拿取店內商品,還被當時的店長警告不能這樣,沒想到如今卻又再犯。

台南地院法官表示,阿富拿取的商品總價值為243元,金額不高,後來也有從他的薪水中直接扣除款項,而業務侵占罪最低法定刑度為最輕本刑6個月以上,若處以最低刑度顯得過重,因此予以減刑。

法官指出,阿富在擔任超商店員期間,沒有盡忠職守,反而貪圖不法利益,濫用業務上的權限,侵害到店長的財產法益,考量到他至今仍未與店長達和解,最終依犯業務侵占罪,判處他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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