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潘永鴻/高雄報導
高雄市議員林智鴻今(24)日上午於高雄市議會舉辦《高雄市發展合作事業自治條例》制定草案第2次公聽會,廣邀市府各局處、合作事業學者專家、社會企業代表、公民團體與勞動合作社出席,共同討論合作經濟的推動方向,期望透過立法為高雄合作事業建立明確法源依據。
林智鴻指出,高雄市合作事業遍及多元產業,但現行法規多以營利組織為基礎,無法完整反映合作社特性,導致發展受限。他強調,公聽會聚焦4大議題,包括行政機關如何永續推動合作經濟、合作社融資困境的解方、公私部門合作與育成機制,以及自治條例修正意見。
林智鴻回顧合作社起源,指出19世紀工業革命帶來嚴重貧富差距,合作社因而興起,聯合國也明確支持合作社作為推動可持續發展、消除貧困及落實SDGs的重要力量。他強調,「自助、互助」精神已在憲法與法律獲得保障,但仍需在地方立法,確保合作經濟能長期穩健發展。
林智鴻表示,當前全球面臨地緣政治風險、供應鏈重組、能源轉型與數位化挑戰,城市治理除國防安全、經濟發展與外交合作外,更要強化基層經濟與社會福利,讓弱勢族群能自立自助,共同面對轉型壓力。他認為,唯有透過立法,賦予地方政府穩固的法源依據,才能克服行政規則延續性不足的問題,讓合作經濟在高雄紮根,並與全球永續發展接軌。
照片來源:林智鴻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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